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系统要点
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税基监控,总局决定将一般纳税人(不含商业零售,下同)使用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即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同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废旧物资发票等(此种开票方式简称“一机多票”)。为配合“一机多票”的实施,需要重新加载防伪税控税务端金税卡和升级税务端网络版系统。
为确保金税工程运行质量,纳入推行计划的企业应经过培训及考核后,持《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企业操作员结业证书》上岗。
升级企业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时间,先将未用发票退回至IC卡,并携带开票系统(开票计算机主机、金税卡、IC卡、读卡器)、发票库存清单和纸质发票到办税大厅进行升级。当地防伪税控服务单位对升级企业携带的开票主机、金税卡、IC卡进行检验,登录进入其开票子系统中,在升级前必须将企业开票系统原数据进行备份。
升级企业在升级成功后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可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正常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报税,并可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的票表稽核。
从2002年元月1日起,新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归国家税务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