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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市消费者委员会职能
作者:  发表时间:2006-8-30 17:14:32  来源:  点击次数:

  孝感市市消费者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下面九项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者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和批评;

  8、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比较、检测、分析,并公布结果;

  9、要求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监督有关行业组织拟定格式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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