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主管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业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农业规范性文件;监督有关农业法规的执行。
(三)研究制定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四)制定年度型农业生产指导计划、技术措施;掌握农业农业生产动态,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农业生产环节、农业灾害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五)组织农业资源开发与利用和生态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场、宜农滩涂、农村可再利用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六)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行业协会、协会的工作。
(七)监督实施农业相关技术标准;负责种植业、畜牧业产品、绿色食品及农村生产生活节能产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种子、种苗、种畜、种禽、饲料、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内生产及外地引进的种子、种苗、种畜、种禽、饲料、肥料、农药、兽药、蜂药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标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农药的药政药检工作,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管理全市农业涉外事务,承办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项。
(十)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2主要领导
局长 喻雨林 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 程长忠 分管机关、畜牧工作。
副局长 周双林 主持农科所全面工作。分管执法工作。
副局长 董明炜 分管人事、党务、企业改革和农业局现有资产开发、存量盘活。
纪检组长 易建高 纪检监察。
总农艺师 周书文 分管业务工作。
1.3组织结构
孝感市农业局职位设置图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科员
人事科科长 人事科副科长 人事科科员
计财科科长 计财科副科长 计财科科员
副局长 计财科副主任科员
副局长 科教科科长 科教科副科长
局长 副局长 政策法规科科长 政策法规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