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机构职能类
1、 机构职能。
孝感市司法局简介
孝感市司法局是孝感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宣传法制,推进依法治市;培训法律人才,提高司法干部队伍素质;进行法学研究,促进法学交流;调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安定;管理法律服务市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管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劳教管理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多项重要工作任务,对孝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孝感市司法局自1980年恢复重建二十多年来的发展史,正是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社会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二十年多来,我们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一步一个台阶,走得是发展的道路,前进的道路。特别是近几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为总揽、以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为首任,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进,巩固中提高。市司法局连续五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面向21世纪的孝感市司法局,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联系孝感实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发挥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孝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二、孝感市司法局主要职能
根据孝政办发[2002]17号文件的规定,孝感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一、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二、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
六、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地方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监督劳教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九、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考试的报考、授予、撤消的审查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和武器装备。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警衔评授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孝感市司法局机构设置
孝感市司法局内设科室有办公室、政治处、劳动教养管理科、法制宣传科(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律师公证管理科(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工作管理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法规教育科(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办公室)7个职能科室。孝感市公证处,为局直属公证机关。下设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为副县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