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教育局内设机构及二级单位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人:朱西明)
1、承担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2、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3、负责教育新闻宣传及教育信息的收集编发工作;4、负责群众信访工作;5、负责治安保卫、计划生育和局机关日常事务等工作;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人:颜中祥)
1、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及档案管理工作;2、负责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3、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系列教师高级、中级技术职务评聘工作;5、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奖惩、市级骨干教师的评选、省级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的推荐申报及管理工作;6、统筹规划与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7、承担市语言文字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负责人:殷世德)
1、负责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2、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3、拟定各类中专学校招生计划,承办中专及以下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和更名的申报和审核工作;4、规划协调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5、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学校收费标准;6、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7、编制市级财政教育事业费的预决算,负责教育专项事业费的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勤办(负责人:周月琴)
1、指导全市教育单位勤工俭学工作的开展;2、宏观管理和引导校办产业的规范管理及建立服务教育教学的保障体系等工作;3、依法规范在学校开展的“学生平安保险”工作; 4、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的管理与推广工作。
五、基础教育科(负责人:钟彬义)
1、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2、指导基础教育教学管理与改革;3、规划教材建设工作;4、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5、指导全市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6、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7、负责全市性并组团参加全省性学生体育比赛和艺术教育交流活动;8、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和高中以上学生的军训工作;9、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10、组织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六、职成教科(负责人:景全国)
1、统筹管理全市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2、指导全市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及职业证书考试;3、负责成人教育学历认定;4、组织初中毕业生升学劳动技术考试。
七、毕办(负责人:张友峰)
1、负责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2、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建设;3、帮助用人单位对各类人才需求的引进和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工作;4、办理各类毕业生就业、推荐及派遣工作;5、负责应、往届各类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工作。
八、督导办(负责人:陈朝平)
1、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制订全市教育督导制度、教育督导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下级教育督导工作;2、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推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3、对全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4、对教育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督查;5、按照分级分等的原则,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等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指导;6、负责教育法规宣传和法制建设及教育行政复议工作;7、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学校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九、纪检、监察审计科(负责人:伍红斌)
1、负责监督检查教育系统遵守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法律法规情况;2、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源头治腐、纠风治乱工作;对党员、干部、教师进行党纪政纪教育;3、监督检查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4、受理对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控告及其申诉;5、调查处理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6、负责对局及所属单位、学校的财务收支、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其它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工会(负责人:易正波)
1、负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加强维权机制建设;2、负责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3、指导和帮助基层教育工会组织建设;4、开展建设教工之家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十一、老干科(负责人:程北平)
负责市教育局机关老干部管理及服务工作。
附件1.4
直属二级单位职能
一、教科院(负责人:王绍章)
1、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指导、管理和新课程改革实验;2、负责教育发展研究、教育科研的管理、指导、评价及教科研成果的推广;3、负责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
二、考试院(负责人:汪昌平)
1、负责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2、负责成人高等院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3、负责非学历教育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英语等级、非师范专业教师申报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3+2”分段制及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
三、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人:褚木祥)
1、制定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和电化教育及信息技术教育(以下统称“教育技术装备)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和教学仪器、设施及图书资料的配备进行管理和指导,并提供建设规范和标准及质量检测;3、负责组织全市教育技术作品评比、推广和教师培训;收集、编制、储存、整理教育技术资料和信息;4、负责全市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5、负责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考查及相关教具、资料的发行等工作。
四、体育卫生工作站(负责人:陈建民)
1、负责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和体育设施器材的配备;2、负责学校卫生管理、疾病防治、疫情监控和健康课的开设;3、负责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承担学生体质监测、调研和健康体检任务;4、负责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实施艺术交流活动;5、负责学校国防教育的开展及军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