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动员和组织全省人民,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齐心协力,艰苦创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机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全面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放在首位。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发展二三产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做到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向农村转变,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着力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基本、最迫切、惠及面最广的实际问题,使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依靠农民自力更生,辛勤劳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坚持求真务实,因地制宜。注重规划先行,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注重量力而行,逐步推进,从实际出发,探索不同发展路子。注重分类指导,突出乡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建设类型多样、特征鲜明、风貌各异的新农村。注重讲求实效,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造福于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坚持可持续发展。严格保护耕地,提高地力,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农业资源和农业景观,依靠科技,提高湖北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十一五”时期要把握工作重点,明确主要任务,取得重大进展。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新发展。全省粮食产量稳定在460亿斤左右,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占50%以上,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0%。
——以“六改五通”(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改垃圾堆放,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为重点,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乡村面貌新变化。全省村村通公路,9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确保30%以上的农户使用沼气;解决列入国家总体规划的16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30%左右的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有明显改善。
——以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为基础,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拓宽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新领域。农村义务教育完成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以县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8%。电话进村入户,乡乡能上宽带网。农村文化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得到加强。
——以民主和谐的社会管理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保障,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乡村治理新机制和乡风民俗新风尚。着力建设村级班子,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维护农民依法当家作主的权利;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和乡风文明程度,构建文明、和谐的乡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