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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悟县质监局落实政协提案加强农村土榨油作坊监管
作者:  发表时间:2006-12-8 9:29:41  来源:  点击次数:

 


  大悟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邓友华提出了议案:“农村各地榨油坊方便了当地的群众,现在大多榨油坊改变了原来的操作规程,原来用稻草做饼现在改用废旧塑料袋包饼,废旧塑料袋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影响。建议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全县榨油坊进行规范管理,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食用油”。该议案被列入人大重要建议,专班督办,县政府批示由大悟县质监局承办。接到议案后,该局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
  一、成立了由分管质量的副局长负责,食品监管股主办的工作专班。
  二、到省标准信息中心查询了有关技术标准,在网上搜索相关资料,走访了省粮油检验机构和有关专家。经调查了解到,土法榨油,由于加工设施简陋、工艺简单、卫生条件差、原油中的杂质、水份脱不掉,入锅起沫、冒黑烟,长期食用有害人体健康,容易诱发多种疾病。如果用聚氯乙烯、聚苯乙烯、密胺塑料为材料制作的塑料袋作包装物进行压榨,在高温条件下,袋中的铅、苯等成分会融入食品中。以聚乙烯、聚丙烯为材料制作的塑料袋,虽然材质本身无毒,但是在制袋过程中加入的添加剂,如增塑剂、抗氧剂、抗紫外线剂等,仍然有一定的毒性,特别是在超过60℃的环境下,极易挥发出毒性较强的物质苯乙烯。
  三、对全县农村土榨房进行了摸底调查。长期以来,大悟当地老百姓一直习惯食用出自小作坊的土榨花生油。经调查,全县各乡镇有400多家土榨油作坊,生产设备简陋,为了降低成本,大多榨油坊改变了原来用稻草做饼的工艺,转为改用废旧塑料袋包饼和压榨,不少老百姓对这种影响油料质量,有害身体健康的做法缺乏认识。
  四、提出调查报告、建议。针对本地的老百姓一直习惯食用土榨花生油和生活较困难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对食用油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政策,大悟县质监局向县人大、县政府作了汇报,并提出了“关于农村土榨油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塑料编织袋和逐步淘汰土榨油生产工艺的建议”,该建议被县人大、县政府采纳,以县政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领导小组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农村土榨油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塑料编织袋压榨的通告》,400多份通告在全县各乡镇、村进行张贴,通告中指出了现有工艺生产的危害,提出了改进的方法,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大悟县电视台对该公告进行了连续一周的滚动播出。
  五、开展了一次土榨油坊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大悟县质监局正与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逐步取缔无证照土榨油作坊,并积极扶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生产工艺先进的花生油生产企业,切底杜绝质量安全隐患,让群众食上放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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