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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三措并举推进生猪保险(试点)工作
作者: 发表时间:2007-9-26 9:10:39 来源:云梦县政办 点击次数:
云梦县三措并举推进生猪保险(试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了云梦县生猪保险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全面加强对生猪保险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督办;2、成立了云梦县生猪行业协会,各乡镇相应成立了分会,生猪保险工作依托协会推进,同时通过协会会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3、成立了生猪保险理赔服务专班,由县畜牧局、县人保财险公司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服务专班,安排专用车辆,为养殖户提供24小时理赔服务;4、编印了《云梦县生猪保险服务手册》,制定出台了《云梦县保险生猪推荐防疫免疫流程》,促进了生猪防疫落实到位。二是制订实施办法。该县发布《云梦县生猪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明确了该县生猪保险的基本保险费率按年费率6%计算。保险金额分别为:种公猪1500元/头,母猪1000元/头,商品猪300元/头。保险费分别为:种公猪90元/头、母猪60元/头、商品猪18元/头。保险费的分摊办法为:种猪县政府承担三分之二,养殖户承担三分之一;商品猪县政府承担25%,保险公司优惠25%,养殖户承担50%。三是积极推进试点。为发挥养殖小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生猪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该县在养殖小区先行试点。县生猪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等5人于2007年1月21日率先与保险公司签定了生猪保险协议,第一批投保种猪750余头,商品猪(出栏数)15000余头。4-6月份,由县农办牵头,组织县畜牧局、财险公司等单位人员,对各乡镇生猪存栏情况和养殖户投保意向进行了全面摸底,于6月30日前统一与各乡镇签订了第一批保险协议,并于7月1日起保生效。县人保财险公司专门为生猪保险工作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承保、理赔程序,做到了随报、随核、随保。8月14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出台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于当日确定全县能繁母猪实施统保,对前期按我县自定政策保险的1641头母猪进行了保险调整,将其纳入能繁母猪保险范围,同时将养殖户自行承担保险费比例调整为20%。截止8月15日,全县共承保生猪82044头,其中公猪64头,能繁母猪24072头,商品猪(出栏数)57908头。至8月15日,全县生猪出险报案716起,保险生猪死亡1100余头,其中母猪11头,总损失金额约20万元。已赔付到养殖户280笔共计6.4万元,已理赔247笔490头,金额4.5万元,其余正在理赔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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