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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人防办副主任周国华谈人民防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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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事业。4月14日,孝感市人防办副主任周国华来到在线访谈节目,就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问题接受了采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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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宾: |
孝感市人防办副主任 周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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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2008年4月14日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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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孝感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主持人: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事业。4月14日,孝感市人防办副主任周国华来到在线访谈节目,就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问题接受了采访。
主持人:周主任,您好!欢迎来到孝感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周主任:谢谢!
主持人:可能很多朋友对什么是“人防”,人防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并不太了解,请您跟我们谈一谈好吗?
周国华:好的。人民防空,是指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中袭击、消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简称人防。外国多把民众参与实施的战时防空与平时救灾相结合,称为民防。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事业。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第五次人防会议上强调:要把人防建设纳入国防动员建设的总体部署,把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进行,增强城市防空作战能力。这说明党和国家对人防工作十分重视。早在解放初期,毛主席、周总理就十分重视人防工作。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毛主席就号召全国人民“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这“深挖洞”指的就是修建人防工程。改革开发后,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分别对人防工作作过重要指示 。1996年10月29日,国家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的文件。今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我们湖北人大常委会1997年12月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2006年3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又重新进行了修订。这些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是我们开展人防工作的依据。
由于长期处于和平环境,有的群众对人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够,居安思危的意识不够强,历史上血与火的教训告诉我们:加强人防建设,对于提高城市的防空抗毁能力,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长期准备,就是在和平时期,居安思危,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人防建设。重点建设,就是在服从经济建设大局的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有重点、分层次地实施人防建设。 平战结合,就是人防建设要在平时和战时发挥作用,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人民防空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人防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编制人防规划;组织开展本地人防组织指挥工作,制订防空袭预案,组织演习、训练;建设和管理人防通信和警报建设;对本地人防工程实施建设和管理,大力开发利用地下工程;抓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战时组织人口疏散,协作做好重要积极目标防护工作,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斗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