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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党总支副书记朱华舟谈我市医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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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8月6日,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党总支副书记朱华舟来到在线访谈节目,就我市医疗工作方面的问题接受了采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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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宾: |
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党总支副书记 朱华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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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2008年8月6日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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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孝感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主持人:医疗保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8月6日,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党总支副书记朱华舟来到在线访谈节目,就我市医疗工作方面的问题接受了采访。
主持人:朱书记,您好!欢迎来到孝感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

主持人:根据《孝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实施新的补偿标准,请朱书记先介绍一下。
朱华舟:我院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2007年元月份开始执行,我院作为孝南区最主要的综合医院,承担了孝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的医疗救助工作。通过一年的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该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通过一年时间的发展,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标准和起付比例还是有一些与农民的实际要求不太符合的情况。根据这种情况,孝南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情况,特别是补偿标准,作了一些改动,对农民参合是有非常大的积极意义的。具体说是这样的:
一、住院医疗费补偿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标准为:乡(镇、场)卫生院(血防站)、三医院、城西医院、区保健院80元,市中医医院、市一医院200元,区以上医院600元。从这个情况可以看出,起付线的降低,降低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费用,提高了他们参合的积极性和入院的主动性。
农村五保户、特困农民家庭,特困优抚对象,孤儿不设起付线,实行零起付。封顶线标准为30000元,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每个人在一年内累计补偿住院医疗费总额不超过30000元。参合农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同一病种多次入院的,只剔除一次起付线,以最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为限。
二、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部分符合补偿范围的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疗基金中分段按比例补偿:
(一)乡(镇、场)卫生院(血防站)、广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书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保健院诊治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
住院费用81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报销;
(二)在一医院、中医院诊治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
住院费用201元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60%比例报销;
住院费用5001元以上部分,按70%比例报销。
(三)在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
住院费用601元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比例报销;
住院费用5001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比例报销;
住院费用10000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报销。
三、入院当日门诊抢救费用纳入住院补偿。
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期间费用超过5000元的,补偿比例不低于20%。
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期间中草药及适宜技术治疗费用提高10%比例报销。
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产妇计划内生育,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每人次补偿200元,病理性剖宫产每人次补偿400元,在区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每人次补偿100元,病理性剖宫产每人次补偿200元。
七、确属诊疗需要的CT、彩色B超、核磁共振等大型特殊检查治疗费用实行报批制度。单次检查费用在200元以下部分纳入正常报销范围进行报销,超过200元的部分不予报销。内置器材2000元以内部分纳入正常报销范围进行报销,超过2000元的部分不予报销。

主持人:市一医院是怎样落实“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