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女,汉族,1975年10月出生,湖北武汉人,1996年6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硕士学位。
1993.09--1996.06 武汉大学国际贸易与金融专业学习
1996.06--1999.07 县级共青团咸宁市委干部、青工部长
1999.07--2001.10 中共咸安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副局级组织员、调研科副科长
2001.10--2003.04 共青团咸宁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3.04--2004.02 共青团咸宁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
2004.02--2006.12 共青团咸宁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其间:2005.02-2006.01挂职锻
炼任共青团中央学校部部长助理)
2006.12--2013.09 中共咸宁市纪委副书记(其间:2010.03-08省委组织部中青年干
部班及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培训;2011.03-2012.01挂职锻炼任
省商务厅正处职副处长)
2013.09--2015.07 省纪委、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副主任,
信访室副主任
2015.07--2016.06 省纪委、省监察厅预防腐败室主任(副厅级)
(其间:2016.03-04省委党校厅级干部进修班培训)
2016.06--2018.01 中共孝感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其间:2017.06当选十一
届省纪委委员)
2018.01-- 中共孝感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其间:2018.01当选十三届省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