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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孝感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03 浏览次数:258342 字体:[ ]

(2020年1月3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孝感市财政局门户网站2019年度数据编制而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孝感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2-2836015)。

一、概述

2019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2019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孝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孝感市政府信息公开联网平台、孝感市财政局门户网等,及时发布本地财政政务信息及相关财政政策,按时公开市级财政预决算信息,督促市直各部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及时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同时,通过发布微信信息、现场发放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相关财政政策进行宣传,收到了良好宣传效果。市财政局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网站的公开和维护,确保了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财政政策宣传情况

1.门户网站公开情况。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每天对门户网站内容进行更新维护。2019年累计上传至门户网站各类政务新闻、规范性文件、公告通知等信息400余条,上传各类宣传图片150余幅。其中,政务动态类176条,信息公开类86条,财政服务类13条,政民互动类50条,政务专栏类51条,预算管理类23条,财政科研类4条。并回复网上咨询99条,及时解答群众诉求,网上回复率达百分百。

2.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公开情况。一是为进一步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发挥"孝感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利用新途径对外宣传我局工作动态、相关财政信息和政策解读等,自创建以来累计订阅数1994户,2019年累计推送信息79期90多条。二是加强外宣工作,入驻长江云、今日头条、腾讯大楚网等新媒体平台,2019年累计发布信息100余条,拓宽了广大市民了解财政信息的渠道。三是发挥门户网站的载体作用,积极向孝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四是用好主流传媒,宣传财政政策,积极向《湖北日报》《孝感日报》等主流媒体投稿,中省市纸质媒体用稿14篇

3.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市财政局积极参加"党风政风热线”"在线访谈”等活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让人民群众走进财政、了解财政、支持财政。2019年4月15日,市财政监督局局长张俊堂参加《党风政风热线》,就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有何不同等问题作了交流和解答。

4.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一是编辑出版《孝感财政》,全年编辑出版《孝感财政》3期,组稿90余篇、图片80余幅,修改稿件150余篇,校对稿件7万余字。二是认真编印《财政周报》33期,及时反映局主要工作动态、最新政策、单位亮点工作等。

(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市级预决算信息。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今年对2019年预算报告、调整预算报告和2018年决算报告及报表在市人大审议通过后20日内,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政府债务、政府投资项目等情况进行了说明。在2019年人大会上,除了向大会提交财政预算主体报告外,还专门提交了《2019年财政预算报告解读》,对主体报告内容作了进一步说明。二是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照职责分工,督促市直各部门及时、全面公开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于2020年1月3日在政府信息公开联网平台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xiaogan.gov.cn)首页公布了《孝感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处理依申请公开7件,在孝感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全部予以回复,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主动公开4件,不予公开1件,其他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相关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目前我政务信息公开在更新总量、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一是个别栏目信息与栏目名称不符,不便于查找;二是少数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及时、不全面。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梳理了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信息公开情况,对于个别栏目信息发布不对应问题已做整改;对于少数栏目公开内容不够完善问题已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加强了重点领域信息的发布,及时、准确地公开民生领域的财政性资金、政策等,向人民群众传达最新财政政策和会计资讯,方便人民群众查询与自己利益相关的财政资金动向,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提供更多顺畅渠道。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和水平,更好地展现财政风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2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5

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6

47.83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