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依托孝感市政府信息公开联网平台、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媒体报刊等平台,及时发布水利要闻和资讯,部门预、决算,政策法规、水雨汛情信息,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优化调整专班成员,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责任人,强化组织领导。安排专人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和日常监管维护,开展常态化监管。
2020年,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政策法规、公示公告、部门预决算、行政审批、水土保持等8大类。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3条,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34条,利用湖北日报、孝感日报等报刊开展媒体宣传报道2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1 | 1 | 1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3 | 增加15 | 4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有量和质方面的进步,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迅速、发布内容不够全面、更新维护不够到位,特别是在办理舆情热点方面效率不高,回应机制有待完善。
2、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舆情回应、社会民生、政策解读类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加强在线交流、公众投诉等栏目的公开力度,提高办理效率。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审核把关和后台更新维护的速效,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采用图说转载、答记者问、办理回复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详解《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第4号河湖长令《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命令》、《孝感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新华社我国首部流域法律有哪些亮点?——解读新通过的长江保护法等政策解读;涉及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51号建议答复,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70号、71号提案答复。此外,根据水利系统工性质,持续做好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利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政策、法律的常规性宣传,拓展政策解读的渠道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