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市供销社

发布日期:2023-01-16 浏览次数:140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孝感市供销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供销社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认真落实总结2022年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市供销社依托孝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孝感市供销社门户网及时发布本地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布本部门预、决算情况,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同时,通过在今日头条、中华合作时报、农村新报(湖北日报农村版)、孝感日报、机关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体形式对有关供销社的政策进行宣传发布,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度市社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市社要闻”栏目92条、“公示公告”栏目7条、“政策咨询”栏目5条。政府信息平台发布供销社以省、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2条、市供销社规范性文件1条,多种形式政策解读和再次解读共4条、2022年市供销社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清单1条。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市直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公开了《孝感市供销社2022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和《2021年度孝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决算》。发布疫情防控和统计信息12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回应关切2条、政府采购公开1条。聚焦供销社热点问题,全面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个人信息审查,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好个人信息权益,避免个人信息泄露。二是落实市政府出台的2022年孝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对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参考》,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及时清理旧版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同源发布。统一设置“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依申请公开”等七大栏目,紧紧围绕供销社主要职责,严格按要求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内容,每个栏目内容更精确、真实、客观反映供销社信息公开情况。二是开发政务新媒体信息渠道,增加供销社流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市政办《关于印发2022年孝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孝感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制定了《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明确全年信息公开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工作措施等内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市供销社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于孝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每季度发布的问题整改清单及时整改,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贯彻落实《条例》理解程度不够深入,工作细化不够,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一人顶多人的情况,工作任务重,质量不高。

(二)改进情况。2022年度我社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理解水平加强,但仍有不足,政务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我社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机制,及时更新,提高主动公开水平,提升政务公开的时效性,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