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发改审批〔2023〕37号
国网孝感供电公司开发区供电中心:
报来《国网孝感供电公司开发区供电中心关于2023年预安排业扩配套电网建设工程等项目核准的请示》(鄂电司孝供开〔202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孝感城区配电网发展需求,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持续提升供电能力,同意建设国网孝感供电公司开发区供电中心2023年预安排业扩配套电网建设工程等项目(项目代码:2306-420900-04-01-390370)。项目单位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孝南区书院街道,孝南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区槐荫办事处、丹阳办事处、孝天办事处。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2023年预安排业扩配套电网建设工程、2023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建设工程、2022年迎峰度夏及充电站配套电源工程。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13公里,电缆线路0.72公里。新增柱上开关26台。新增及更换10千伏配变8台,容量2730千伏安。新增FTU终端26个。新建及改造低压电缆线路1.3公里。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427.60万元,其中,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106.90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25%,其余资金由贷款解决。
五、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见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单位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6号)等有关规定,提供了情况说明。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项目单位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进一步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决算工程造价为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十、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国网孝感供电公司开发区供电中心2023年预安排业扩配套电网
建设工程等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 | √ | √ | |||||
设 计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重要设备 | √ | √ | √ | |||||
主要材料 | √ | √ | √ | |||||
其 他 | ||||||||
说明: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