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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民宗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02 浏览次数:584 字体:[ ]

2014年,市民宗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全面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我局领导要求全局同志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落实“执政为民”、推进“政务公开”、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有效保护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和人事工作秘密。为此,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配备有关办公设备,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是健全机构,明确分工。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要求各科室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一次清理,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领导小组经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实行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培训,努力营造学习氛围。按要求派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关于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内容的专题培训。组织全局干部人员对《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重点内容进行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条例》和各项制度,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及时公开各种政务信息。我局认真按照《市政务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结合研究工作实际,按要求全面梳理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涉及市民宗局的单位职能、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民族宗教业务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数量52条。
推行电子政务。结合我局电子政务实际,重点抓了政务信息上网的建设,利用民宗局网站,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动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及时通过网站公布,同时设置了在线咨询、征求意见等便民栏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不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咨询、查阅的人数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着重从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公开手段和信息公开督查制度等方面狠抓落实。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同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技能。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在工作中如何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局人员共同努力。只有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和工作技能,才能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彻底整改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四不”问题。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