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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1-01-29 浏览次数:295 字体:[ ]

双峰山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工委 管委会

2021年1月19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相关要求,现公布双峰山旅游度假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紧紧围绕度假区中心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建立公布机制。建立了度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的原则和内容,在政务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照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予以公开。二是建立舆情回应机制。建立了度假区政务舆情制度,进一步提升区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便利、实用、有效的政务公开原则,用活用好现有政务公开载体,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依托新闻媒介开展公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宣传阵地作用,加强与湖北日报、孝感日报等党报合作,围绕发展建设中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绩、展现的新面貌,全方位推介和展示度假区。

(三)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在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公开专栏,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工作动态和公示公告栏,对度假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公开。今年以来主动公布度假区各类信息190余条。其中公开的政策文件信息8条,公示公告72条。双峰山管委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条,总用户数805人。

(四)强化公开工作培训。把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区各单位认真开展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汇聚起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强大正能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8

8

8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4

6140371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有些机制仍需健全。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流程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网站部分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需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运行机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机制;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干全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考评,督促依法及时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