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孝昌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1-29 浏览次数:827 字体:[ ]

 

孝昌县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有关要求编制而成,现予以公告报告全文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孝昌县行政区域内总体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孝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ochang.gov.cn/)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公开栏等平台进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73条,其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137条,通过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3219条,通过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17条。

1、围绕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公开。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造契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和优化调整工作,全面梳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财政资金、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扶贫、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就业、应急管理等栏目,聚焦上述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公开;同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基层社会治理等当前重点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公开发布相关信息2600余条。

2、围绕基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一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持续加强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组织县乡村三级认领发布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公开权责清单,梳理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统一向社会公布。二是围绕政府部门职责、机构运行等工作,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情况,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内容。

3、围绕社会关注加强信息公开。一是坚持以政务公开促监督,积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利用书记信箱、县长信箱、便民咨询等群众诉求平台线上答复群众关切。二是围绕政民互动积极扩大社会参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县“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编制等拟出台的重大决策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三是对市县重点建议议案办理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四是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权威信息。五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围绕社会关切度高的重大政策,对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及时进行权威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分办、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全县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于群众通过孝感市信息公开联网平台提交的申请事项,做好登记并及时分办给相关部门和乡镇(区),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回复并留档,对于不及时回复的通过电话、QQ等多种方式进行督促指导,不断完善办理制度和答复机制,切实提高答复实效。2020年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网络申请27件、信函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我县对照全省实施意见,制定印发了《孝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孝昌政办函〔2020〕39号),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及时间节点,细化了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按照要求编制完成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集中公开发布。二是根据《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孝感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孝昌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共性工作任务和个性工作任务进行明确,进一步强化考核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审查的原则,由各地各部门管理员上传、分管领导审核、网站管理员统一发布,实行层层审核把关,从源头管控确保公开实效。对网站上发现的错别字、错误链接、错误表述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改造,按时完成县级平台改造和所属部门、乡镇(区)信息公开平台链接展示工作,实现名称统一、格式统一,栏目和功能设置更加科学规范。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政府公开查阅点建设,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和企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提供服务。三是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梳理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情况,对正常运行的备案,对不能确保定期更新的及时关停注销;同时,对已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落实更新维护责任,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联系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也都明确了具体分管领导及具体人员,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人员保障。二是加强统筹部署。县政府办公室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三是严格督办落实。加强政务公开检查,将上级指出和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地各部门进行整改,并通过下发督办函、工作群等方式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3

3

3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76

76

7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653

76

673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3328

808

1224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2267

614

2672

行政强制

143

3

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592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4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8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2




2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大多数人员身兼数职,工作精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重点领域政策文件、配套政策解读的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众参与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不够,导致少数栏目更新不及时、公开数量不足。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对照《条例》规定,重点抓好“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主动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深入贯彻落实好《湖北省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实施方案》精神,突出解读重点,规范解读程序,丰富解读形式,对涉及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等政策文件,通过视频、图表、音频、访谈、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呈现,确保解读内容和形式多样化。

(三)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续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标准,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通过下发工作通报、电话和工作群点对点督办等方式,主动查找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准确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