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汇总本市各乡镇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1号)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严格监督管理、规范公开平台等,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信任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公开目录因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进行调整后,我市印发《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重新收集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操作员信息,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QQ群、电话等在线方式完成了全市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员的在线操作培训指导工作。同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孝感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应城实际,制定了《应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任务分解表》,对各项重点工作逐一细化到具体政策业务,每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栏目。让各地各部门掌握具体要公开什么,该如何公开。
(二)强化日常监管。一是严格按照孝感门户网站相关管理要求,下发相关工作通知,对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安排专人每周通过QQ群、电话等方式,对即将超期、已超期的单位进行工作提醒、督办更新。三是每季度按照门户网站检查指标,对我市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单位政府门户网站问题整改督办工作。
(三)规范平台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地方平台链接等栏目,完成我市本级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的规范化建设,用以集中发布政府信息,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文件要求,印发《应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同时,对照国务院部门制订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市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通知》,编制完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应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2020年,我市主要从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方面,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62 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2 | 2 | 11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4 | 4 | 2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310 | 16 | 1441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2674 | -691 | 3104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1160 | -2 | 132393 |
行政强制 | 91 | 0 | 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98 | 6611.55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申请15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财政、教育、市场监管、人社、商务、生态环境、司法、自然资源等方面信息的公开;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3件,起诉人已主动撤诉。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3 | 0 | 3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而且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是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平时公开信息不够,检查时就大忙一阵,过后一年半载不见更新。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无据可查,从而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制约功能。
三是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没有作进一步解释说明,或避重就轻。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部署实施,切实了解和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着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具体负责,定期对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