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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2-01-18 浏览次数:157 字体:[ ]

市临空经济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空区管委会主动公开信息284条,其中公开的政策文件信息3条,招商引资信息4条,政策解读3条。因领导及机构调整,及时更新了网站首页的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以及规划宣传片,并将领导信箱栏目与湖北省阳光信访工作平台互联。临空区微信公众号(xg-airportzone)发布信息142条,总用户数2150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件

行政强制

0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临空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临空经济区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添加了专栏,及时更新重大政策信心,及时跟进市委市政府政策,抓好信息公开。尽管如此,临空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临空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面不够宽,一部分可以公开、群众期待公开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协作还不够强,部分部门可以公开信息沟通不够畅通,影响了公开时效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个方面积极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培养培训三是加强与其他单位和媒体的联系,扩展信息发布渠道;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