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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2-01-18 浏览次数:169 字体:[ ]


本报告由高新区党政办公室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汇总市高新区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联网平台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慨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孝感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2-232315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文件的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健全公开机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着力深化公开领域,深入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扎实有序推进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按照《条例》要求,孝感高新区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在官网公开信息1288条,涉及政务动态、通知公告、信息公开、财务资金;主要领导、机构设置、办公地址与时间;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内容,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12条,财政资金信息50条,预算、决算公开2个专栏,媒体评论文章82篇等。全年接受群众留言0条,发布征集调查1期,均完成答复。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高新区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自然人3件,商业企业0件,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高新区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党政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办事处、社区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员。

4、平台建设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由本机关的党政办公室组成,政府信息公开的财政事务纳入高新区财政管理。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孝感高新区门户网站、“孝感高新区招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

5、监督保障高新区基本建立起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考核与监督制度等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细化、完善、可操作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同时,制定了《高新区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收集和发布信息不够丰富;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和督查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今后,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搜集。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尤其是各科信息联系员全面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

二是加强督查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本局的有关制度措施,及时通报各科室收集、报送政府信息的数量及质量等情况;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人员和各科室信息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相关内容。有些政府信息,在公民想要了解的时候,是可以向相关的政府机关进行申请然后才可以获取的希望大家进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