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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川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2-02 浏览次数:337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汉川市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汉川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为我市加快建成“三区一城”,奋力实现“全省十强走在前列、全国百强争先进位”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市56家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821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2件,政策解读29件,政府会议9次,编发政府公报2期,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市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均已及时规范答复处理,其中予以公开29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7件,不予处理2件,其他处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政府办印发《汉川市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追责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安全性审查,对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特别是重大敏感信息,加大内容安全审查频次,实行日巡日报。

(四)平台建设方面情况

一是汉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网站各功能版块实现了一号登录,新增数据发布、惠企政策等专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二是完善优化依申请公开体系,规范申请接收渠道,全市56家相关单位统一更新使用gov政务邮箱接收申请,对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及时更新。三是协助上级建设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时全量推送至省平台集中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根据《条例》、《汉川市政府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强化日常读网巡查,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质量和监管水平。二是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全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对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推动各单位查漏补缺。对于上级检查及第三方评估反映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提升。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持续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四是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2023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8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0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28

行政强制

8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2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0

0

0

0

0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9

0

0

0

0

0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4 

 0

0 

 0

 0

0 

 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2

2

2

10

0

4

2

0

6

0

1

1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本年度对上年度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改进,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解读全覆盖,不断丰富解读形式,运用文字解读、音频解读、图解、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解读,解读质量明显提升;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细化基层政务公开栏目,且落实责任到具体单位,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提升。部分基层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往往是身兼数职,且人员岗位变动快,流动性大,导致政务公开工作难以兼顾。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工作抓落实不到位。

(四)下年度改进举措: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认识,把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摆在突出位置,不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依申请公开答复能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夯实政务公开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力度。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加强业务指导,保障公开质效。优化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深化年初部署、日常督促、季度督查、年终评议的考核管理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市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市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向政府系统提出建议105件。经过承办单位共同努力,105件代表建议已全部按期办理回复到位。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委员们围绕市政府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提案191件。各承办单位采取走访见面、电话访问等形式对政协委员作出答复,落实完成191件提案。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办理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定期更新办理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办理后发布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内容,并上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总结报告,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重点领域标准栏目进行更新;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以依申请公开答复为抓手,以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及时准确主动公开社会救助、涉农补贴、养老服务、义务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政府信息,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