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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应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2-02 浏览次数:226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开《应城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政务公开工作上持续发力,立足本职工作,积极探索实践,规范操作流程,稳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我市政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了大量的政府信息。据统计,本年度共有23297条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其中,应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957条政策信息,内容涵盖了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公共服务等信息。此外,各部门和乡镇合计发布了22340条信息,主要涉及政府规章、行政审批、业务工作等信息。本年度回复群众在线咨询共15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教育、人社、住房和建设等方面。其中,网络申请34件,占92%;信函申请2件,占5%,当面提交1件,占3%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我市加强了政府信息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核”机制,严把政治观、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无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会的形式,提高相关单位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四)平台建设方面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市加强了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在公共场所设置信息查询终端,方便市民获取政府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及时发布转载重要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信息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我市建立健全了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3

8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8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42

行政强制

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合计37件,其中网络申请34件,信函申请2件,当面提交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0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0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2

1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缺少专职专业的人员队伍;二是数据开放量不够多,覆盖范围不够广;三是基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不完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在本年度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提升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对政府网站集约化账号进行更新和清理,更好地处理信息发布的问题。二是提升数据开放程度,开设“数据”栏目,制定数据开放的标准和规范,明确开放数据的范围和质量要求。通过加强数据管理、增加数据共享,本年度数据开放量有所增加,覆盖范围也得到了扩大。三是优化基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与监督,对目录进行分类优化,明确各类信息的归属和分类标准,提高目录的清晰度和完整性。

(三)本年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不主动、不及时、更新数量偏少。二是互动渠道不畅通,群众反馈问题或查询信息的渠道不够畅通。三是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够。

(四)下年度改进举措:

一是加强信息更新,建立定期更新信息的机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加强栏目更新的督促工作。二是提升互动渠道效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增设在线咨询反馈渠道和反馈邮箱,确保群众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回应。三是针对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业务薄弱项,点对点开展政务公开专项业务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湖北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市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市各地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栏,发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信息66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我进一步深化了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对相关政策的了解和监督。我们积极主动、及时规范地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持续推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为公众提供更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