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是指企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满足其他退休条件后,离开工作岗位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企业职工退休,是每位劳动者职业生涯中的重要转折点,它不仅标志着辛勤工作的圆满结束,更是开启全新生活篇章的起点。为了确保每位职工能够顺利过渡到退休生活,并充分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我们精心编写了这份企业职工退休指南。
符合国务院规定,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工人(操作、生产或服务岗位)年满五十周岁,女干部(管理或技术岗位)年满五十五周岁,女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年满55周岁,且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人员。
申报因病提前退休的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劳动部门正式招工的全民或集体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伤残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招工(录用),纳入特殊工种范围的全民或集体企业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有毒有害8年;井下、高温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10年)的人员;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符合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领取退休待遇
申请
受理
审批
告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缴费不收费
身份证和档案出生时间不一致,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以哪个为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09〕44号)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审核职工出生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时,要以职工办理职工(招干)表、入伍政审表、学校分配表等原始资料为依据来确定其出生年龄。
退休后多久可以领取养老金?
一般而言,在成功办理退休手续后,次月即可领取养老金。
经劳动部门办理了正式招工的下岗女职工,后来变成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退休年龄如何确定?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鄂劳社文〔2007〕59号)规定,经劳动部门办理了正式招工手续,离开工作后变成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
企业参保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种、从事时间等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各行业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范围,严格按照原有关部委规定的目录执行,未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不得跨行业比照;从事特殊工种的规定年限: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的,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累计满8年。对于曾经从事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可按从事时间与对应的最低年限加权计算,确定是否达到规定的从事特殊工种最低年限。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岗位工作年限的认定,主要依据职工原始档案中的招工表、转正定级表、调资表等材料进行认定,可以补充载明特殊工种岗位的工资发放表、营养费发放表、劳保用品领用单等原始件,作为佐证材料。
对单位或个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