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及《全省道路运输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自2021年3月1日起,申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到具备资质的驾驶员培训机构,参加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相关知识的培训并进行结业考核。驾驶员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另外,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五十条之规定,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取消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