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孝感城区随迁子女在孝感城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有效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大校额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孝感城区的,但申请在孝感城区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以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的房产证明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申请就读时,需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材料。
1.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房产,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学区范围内居住的合法房产证明。
2.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并入住,但目前还未办理房屋权证的,可凭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交款税务发票认定就读学校。
3.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但未交房的(以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上注明的交房日期为准),该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4.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且已交房的(以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上注明的交房日期为准),因自身原因而未入住的,不得以其他非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或租住房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5.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赠与、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第三条 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的房产因城市建设需要而拆迁的,在拆迁过渡期内,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拆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拆迁后住址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备案等),由拆迁房产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第四条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自己没有自购或自建房、单位公房等),并经核实的,可以祖辈的房产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需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三代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及房产证明。
第五条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没有购置住房且已核实的,以积分制方式(积分指标及分值体系见下表)申请入学,达到30分及以上的,由居住地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发生调整变化时,根据实际进行评估修订。
孝感城区随迁子女积分指标及分值体系表
序号 |
项目 |
指标编号 |
条件和标准 |
分值 |
所需提供材料 |
证件复核单位 |
备注 |
项目1(最高40分) |
稳定住所 |
1.1 |
在孝感城区内租房合法连续居住满3年(从2022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
40分 |
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租赁备案证明和居住证提供其一即可)。 |
住建局 公安局 |
申请人或配偶只需1人提供材料,双方都提供的只1人进行积分。合法租赁起算时间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审核时间或居住证申领时间为准。不能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没达到时间要求的或未持有居住证的,本项不积分。 |
1.2 |
在孝感城区内租房合法连续居住满1年但不足3年(从2022年8月31日往前推算)。在孝感城区内租房合法连续居住不满1年不积分。 |
满1年积10分,每多1月加1分 | |||||
项目2(最高10分) |
稳定就业 |
2.1 |
孝感城区内连续就业(从事个体、工商者或就业登记)满3年(从2022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
10分 |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银行卡流水证明或网络转账证明(以银行卡流水证明、发放凭证或转账证明认定就业年限); 或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等(以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登记时间为起算时间)。 |
人社局 市场监管局 |
申请人或配偶只需1人提供材料,双方都提供的只1人进行积分。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等中的劳动或经营场所地址需在孝感城区。
提供劳动合同的,如不能同时提供工资发放银行卡流水证明或经公司财务人员签字并承诺如造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工资发放证明,本项不积分。 |
2.2 |
孝感城区内连续就业(从事个体、工商者或就业登记)满6个月,不足3年(从2022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
满6个月积3分,每多1月加0.2分 | |||||
2.3 |
孝感城区内连续就业(从事个体、工商者或就业登记)不满6个月的(从2022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
1分 | |||||
项目3(最高40分) |
缴纳社保 |
3.1 |
在孝感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从2022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
40分 |
养老或医保等缴费历史明细表。 |
人社局 医保局 |
申请人或配偶只需1人提供材料,双方都提供的只1人进行积分。只需提交一个险种参与积分,其他险种不参加。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纳入年限计算。重复参保期不重复计算年限。 |
3.2 |
在孝感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个月,不足3年(从2022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
每月1分 | |||||
项目4(最高15分) |
表彰奖励 |
4.1 |
最近五年,在孝感服务期间获得区县级或以上道德模范荣誉证书或优秀志愿者或见义勇为荣誉证书或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 |
10分 |
以宣传部、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
宣传部 公安局 文明办 总工会 |
申请人或配偶只需1人提供材料,双方都提供的只1人进行积分。 |
4.2 |
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 |
5分 |
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 |
教育局 |
申请人或配偶只需1人提供材料,双方都提供的只1人进行积分。学历须为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等国家承认的学历,双学历不重复计算。 | ||
项目5(最高5分) |
城区就读 |
5.1 |
拟申请入学学生在孝感城区幼儿园或小学就读 |
5分 |
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查询核实为准 |
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