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孝感市市监督管理局,是孝感市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正县级,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反垄断工作;
(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协调知识产权保护;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八)负责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管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代的其他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于2019年3月在机构改革中,由原市工商局(含下属城区分局、高新区分局)、市质监局(含下属城区分局、稽查分局、许可分局、审查中心、信息与标准化所)、市食药监局(含下属稽查分局)、物价检查分局、商务局执法支队等5个部门共有12个独立预算单位合并成立。
(一)内设机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科、信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科、消费环境网络交易与合同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与商标地理标志科、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管理科、标准化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化妆品临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19个科室及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二)二级单位:拟成立孝感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2019年处于筹备设立状态,未单设财政账头。
三、部门人员构成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编制人数220人,其中:行政编制220 人(局机关66人,综合执法支队154人),事业、工勤编制待编办核定。体制改革机构压缩编制后,造成形式上超编。2019年底,在职实有人数445人,按原身份划分,行政352人,参公事业47人,非参公事业45人。离退休1人,退休220人。
第二部分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分别为10964.46万元、10762.06万元。与2018年相比(按组建前各单位收支之和对比,下同),收、支总计各减少3365.18元、3483.31万元,分别减少了23.49%、24.45 %,主要原因是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组建而成,其中人数居多的省级垂直管理的工商、质监等单位,下划地方后因各种原因,养老金一直没有与孝感市地方社保部门结清。2018年,经过省市两级财政沟通协调,最终市级财政拨款补交了下划前按养老金制度改革应缴的养老保险,解决此项遗留问题,致使大幅增加了2018年度收支额度,因此形成2019年收支与上年相比有明显下降。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0964.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64.4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其他收入为0万元,占本年收入0%。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3365.18元、下降了23.49%。原因为上年有养老金改革并轨专项拨款,而2019年该问题已解决,本年度也就没有该项拨款,收入额相对下降。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76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450.03 万元,占本年支出87.8%;项目支出1312.04万元,占本年支出12.2%。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3483.31万元,下降了24.45 %。原因为上年有养老金改革并轨专项拨款,而2019年该问题已经解决,因此本年度也就没有此项大额支出。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为10964.46万元、10762.06万元。与2018年相比(按组建前各单位收支之和对比,下同),收、支总计各减少3365.18元、3483.31万元,分别减少了23.49%、24.45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为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全部收入,别无其他收入,因此,2018年针对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组建单位(市工商局等)养老金未结清的问题,市级财政拨款补交了下划前按养老金制度改革政策应缴的养老保险,此款拨款均为财政拨款,因而造成大幅增加了上年财政拨款的收支额度,以致形成2019年与上年相比财政局拨款收支额有明显波动。剔除该因素,两年财政拨款相本持平。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2.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83.31万元,减少了24.45 %。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在2018年,针对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组建单位(市工商局等)养老金一直没有与地方社保部门结清的问题,市级财政按照相关政策,拨款补交了养老保险,该项支出均为公共财政拨款,致使2019年财政拨款同比明显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2.0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62.06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1010.95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10762.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3 %。其中:基本支出 9450.0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机关日常运转所需必要经费,主要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312.04万元,目的是保障部门职能工作需要,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1.8万元,主要效益:一是根据机关运转的需求,支付涉及房屋维修等较大资金额支出,以及为业务开展进行的基础性物资采购类项目,如支付原遗留的取消市区所有的自备井后小区进行水改尾款。二是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为全市招商工作贡献力量。三是为扶贫队员购空等生活用品,为驻村扶贫工作提供更优良的工作、生活条件。四是保障机关建设中其他一些必要的项目开支,如档案达标、综合治理等。
2.市场监督管理专项790.24万元,主要效益:保障市场监督部门特有的业务支出,如注册登记、法规复议、商品抽检。一是落实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投资155万元,为市场主体信用系统建设和完善创造了条件。二是为市民之家登记窗口配套各类硬软件设备,促进窗口工作顺利开展及效率提高。三是购买执照、抽检商品、商标注册等支出,支持了登记业务、商品质量抽检等业务开展,充分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和市场活力,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500多万户、注册资本(金)总额一万多亿元。四是执法办案专项56万元保障了市局机关及下属基层所执法办案费用,如办案出差、法制宣传、执法车运行、搬运等费用。全年开展广告市场监管、无照经营清理等专项整治,在市局指导下,全市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6000多件,案值2000多万元。五是消费者权益保护费30万元,加大了12315“五进”和“12315”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创建力度,扩大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全市170个乡镇建立消费纠纷调处工作站,3510个行政村、1900个社区依托维权服务站成立了调解工作点,共聘请3730名专兼职调解员。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1310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4.6多万元。六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省级市级均设立了药品、食品以及特殊设备、一般商品抽检批次计划,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其他商品质量,全年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占专项支出比重较大。
3.2019年,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部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11010.95万元,支出决算10762.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3 %。与支出决算数基本一致。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年中增加的支出预算,也得到了财政审批,在年底前按计划得以实施。但由于年终时间仓促的原因,少量由省局安排的工作任务,未及实施,按相关规定,对应专项经费可结转下年执行。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50.0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1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9.34万元、津贴补贴3727.77万元、奖金157.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保金等)340.99万元、伙食补助费12.39万元、绩效工资43.28万元、养老保险缴费684.9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07万元、住房公积金1002.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3.75万元、离休费11.19万元、退休费329.2万元、抚恤金13.63万元、生活补助1.45万元、医疗费2.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4万元;公用经费113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9.01万元、印刷费32.76万元、咨询费0.8万元、水费12.56万元、电费70.48万元、邮电费18.76万元、物业管理费33.68万元、差旅费185.48万元、维修(护)费33.48万元、租赁费34.44万元、会议费1.26万元、培训费10.96万元、公务接待费9.15万元、劳务费102.16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69.17万元、福利费155.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0.9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6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2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71万元。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决算“三公”经费包括机关及下属基层所相应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38.3万元,支出决算为34.89万元,为预算的 25.23 %,比2018年度同期下降25.66万元,降幅为42.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年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因公出国(境)人次0人。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费,与2018年情况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本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25.74万元,比预算减少75.66万元,为预算的25.38%,比2018年同期下降18.51万元,降幅为42.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构整合,公务车使用得到进一步严格控制,用车次数相较各单位合并前有明显减少,改革移交给其他单位公车一辆,封存公车3辆,以压缩用车费用。该项支出25.74万元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74 万元,本年无公车购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28 辆。
3.公务接待费
本年公务接待费为9.15万元,公务接待 127 批次,公务接待1023人次,为预算的24.8%,比预算减少27.75万元,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7.51万元,降幅45%。原因是,年初预算是结合业务工作按财政定额标准申报,但近年来政策变化带来公务招待逐年大幅下降,实际发生额与计划数有一定差别。2019年,公务招待比上年得到更加严格的控制,招待次数、人数持续下降,同时,招待来客在外就餐比重减少,机关内部食堂接待比重增加,有效促进了招待成本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因为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行政单位,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等收入,无任何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 4个,资金 303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这些项目均为财政固定项目,每年在内容及资金额度上均无变化。需要说明的是,2019年整体绩进行评价因市场监管局在年中成立,其评价由各组建单位各自完成。从绩效评价来看,各项目完成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目标。确保绩效管理取得实效,孝感市市场监管局加大了项目绩效评价力度,组织了专人专班,对财政拨款项目一一进行认真评价,形成相关评价报告,并报财政部门审核,这些工作为下一年预算绩效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附件:2019年度孝感市市场监管局整体绩效自评表.xls在线预览
(二)绩效评价结果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绩效自评项目,合并后有4个,共计303万元(省级专项拨款,另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包括:
1.消费维权、打击传销、品牌建设绩效自评综述:原为市工商局3个项目整合而来,金额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 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与公安部门配合,开大规范打传集中行动。二是加大打击传销的宣传。三是加强市场巡查,规范企业行为,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防患于未然。四是提升了孝感市品牌建设影响力。五是优化了品牌发展环境。六是增强了品牌工作合力。七是认真组织开展“3·15”宣传纪念活动。 八是大力表彰消费维权工作先进典型。该项目自评95分。。
2.食品抽检、监管协调、平台维护经费。该项目由原市食药监局食品抽检、食药监管综合协调、食药监管电子平台维护三个项目合并而成,金额为140万元,执行数为140万元,完成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二是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三是处理咨询、投诉、举报的有关事宜。四是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五是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全年对食品依法开展检验检测,实施技术监督,除完成上级下达的抽验计划外,还针对性地实施日常抽验,本级食品抽检达2500批次。该项目自评95分。
3.质量强市、设备安检、标准评估经费。该项目为原市质检局“质量强市工作经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等七项专项组成。金额为73万元,执行数为73万元,完成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二是协调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工作。三是组织研究制定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协调推动开展全市质量提升行动。四是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工具、开展质量攻关、实施标准战略、品牌战略。五是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质量工作考核、加强全面质量管理。重点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标准化评估、质量许可评审等,全年抽检商品1000个批次。该项目自评90分。
4.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经费。该项目由原市科局移交项目。金额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管理工作。二是完成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及人才工作。三是进行专利执法。四是开展创新主体培育工程。五是支持区域、产业试点推进工作。该项目自评90分。
附件:2019年度孝感市市场监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在线预览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附件: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运行经费767.16 万元,其中办公费49.01万元、印刷费58.17万元、邮电费18.76万元、差旅费185.48万元、会议费1.26万元、福利费155.04万元、维修费33.48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21.71万元、办公用水费12.56万元、电费70.48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3.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万元、其他主要是劳务费102.16万元、租赁费34.44万元等。
2019年运行经费比2018年同期增加23.6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2019年精准扶贫相关出差费用有所增加(部分扶贫驻点村房租、水电费增长),机关水电费、维修费同比略有增长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的政府采购总额316.44万元(不含由省局直接办理的商品抽检专项支出采购),比2018年同期相比增加33.23万元,增长11.7%,增长原因是,本年由于机构改革,办公楼整合,机关食堂改造及门卫改造,增加一些维修项目,致使机关采购额有一定的增长。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52.15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8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28辆,比2018年同期增少1辆,下降3.4%,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一台公务车按公车办意见调剂给其他单位使用。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车1辆,以上车辆价值427.86万元。除车辆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价值482.96.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加(减少)0台(套),增长(下降)0%,主要是本年没有采购或报废超50万元资产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价值104.6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加(减少)0台(套),增长(下降)0%,主要是本年没有采购或报废超100万元资产 ;房屋32294.96平方米,价值5772.54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本年房屋资产没有发生变化,仍保持住年状态。其中办公用房13259.48平方米,1739.93万元,业务用房16732.7 平方米,3966.59万元,其它2302.78平方米,66.0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家具等)1635.14万元。其它资产主要有:1.流动资产320.38万元(银行存款65.29万元、财政应返回额度248.48万元,其他应收款6.6万元);2.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1298.52万元。资产总值10042.03万元。
十三、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无扶贫专项资金支出,与2018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二)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无禁捕专项资金支出,与2018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日常运行基本开支。如工资发放、公用经费支出等。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行政管理事:主要用于机关为保障业务开展而进行内部建设进行专项支出。如设备购置、物业管理等。
2.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主要用于门履行登记注册职能、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费用,如购置执照、法规复议、商品抽检等。
3.执法办案费专项:主要用于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活动,规范秩序活动支出,如办案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
4.消费者权益保护费:主要用于工商部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经营,打造诚实信用的消费环境。如调解纠纷、法律援助等。
5.信息化建设费:主要用于信息化技术培训、网络建设改造维护、信息化设备设施维修、设备财产安全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