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孝感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加强与上海市及华东地区的经济协作,为有关单位、企业举办招商、投资、会展等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二)收集、传递上海市及华东地区投资项目信息,开展前期考察洽谈,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三)为全市党政机关在上海市及华东地区的公务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四)服务驻地外出务工人员,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孝感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部门预算包括:孝感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孝感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总编制人数 5 人,其中:行政编制 5 人。
第二部分 孝感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分别为 247.46 万元和 199.40 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2018年对比数据。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247.4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47.46 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199.4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8.56 万元,占本年支出 34.38 %;项目支出 130.84 万元,占本年支出 65.62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为247.46 万元和 199.40 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19年新增单位,无2018年对比数据。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9.40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9.40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99.40 万元,占 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由于本单位于2019年4月新成立,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数据,支出决算为 199.4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8.56 万元,项目支出 130.84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 19.71 万元,2019年共外出招商引资40余次,洽谈项目50余个,已签约项目5个,合同引资共4.8亿元;前站工作项目 0.72 万元,主要为全市党政机关在上海市及华东地区的公务活动提供相关服务;房屋租赁项目 49.78 万元,主要是为单位在上海进行办公工作和生活提供场所保障;政府采购项目 59.79 万元,主要是为单位新成立购置办公用必要的设备和应急保障用车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9.40 万元,由于本单位于2019年4月新成立,无年度预算数。
2.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8.5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3.7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2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它对企业事业单位补贴。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孝感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孝感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7.38 万元,由于本单位于2019年4月新成立,无年度预算数和2018年对比数据。
1.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因公出国(境)人次 0 人,由于本单位于2019年4月新成立,无年度预算数和2018年对比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41.72 万元,由于本单位于2019年4月新成立,无年度预算数和2018年对比数据,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39.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 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1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3.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为 5.66 万元,公务接待 33 批次,公务接待 382 人(其中包括商务接待),因为是本单位于2019年4月新成立单位,无年度预算数和2018年对比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本单位是2019年4月新成立的单位,没有展开预算绩效的工作,无相关数据。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度市驻沪办机关运行经费 24.77 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其中办公及印刷费 3.24 万元、邮电费 0.45 万元、差旅费 6.20 万元、手续费 0.25 万元、租赁费 1.01 万元、日常维修费 0.18 万元、委托业务费 6.49 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 1.09 万元、工会经费 2.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0.9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5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 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名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9.79 万元,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8.2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55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58.95 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主要是当期增加通用设备资产,价值15.72万元;家具用具资产价值3.45万;车辆及相关保险税费价值39.77万。
部门有车辆 1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房屋 40 平方米,非本单位自有房屋,属于使用其他单位的房屋,其中办公用房 40 平方米。
十三、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此类资金使用情况
(二)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此类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