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孝感市信访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和本局的来信;负责办理地方领导留言板、网上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电话信访事项;接待到市委、市政府和本局上访的群众。
(二)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
(三)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信访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四)负责做好市级领导信访接待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做好领导接待信访问题的交办、督办工作。
(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六)综合分析信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七)收集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对信访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八)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发现和解决信访问题,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九)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市级领导对信访工作的指示和有关重大信访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贯彻落实。
(十)负责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承办市本级受理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规划。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构成。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无
三、部门人员构成
孝感市信访局总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工勤2人,雇员制 12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分别为 830.75 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4.72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828.5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3.51万元,占本年收入 87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 105万元,占本年收入 13 %、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786.0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73.98 万元,占本年支出 73 %;项目支出 212.05 万元,占本年支出 27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为 725.75 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28万元,降低1.4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项目经费预算。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81.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6.64 %。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52万元,降低4.4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项目经费预算和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81.0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81.03 万元,占 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578.3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681.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7.76%。其中:基本支出573.98万元,项目支出107.0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工作经费22.79万元,主要成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群众排忧解难;集中处理工作经费11.35万元,主要成效全面了解、掌握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判信访形势,针对信访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上下派人员办公经费4.92万元,主要成效保障信访督查员正常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以及重要信访事项的督查落实力度;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和救助特困信访群众专项经费50.68万元,主要成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经费4.46万元,主要成效对信访人提出的复查复核案件,严格按《信访条例》的要求做好案件的复查复核工作,确保程序实体合法;其他信访事项工作经费6.56万元,主要成效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依规合理反映信访问题;网络信访服务中心工作经费6.29万元,主要成效网上信访和掌上信访处理的信访问题,按期按要求受理、交办、结案。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78.3万元,支出决算为681.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7.7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人员经费为财政年初预留经费。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73.9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33.3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40.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它对企业事业单位补贴。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孝感市信访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部门名称本级及下属单位 1 个行政单位、 0 个参公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 1.81 万元,为预算的27.01%,比2018年度减少4.71万元,降低72.2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因公出国(境)人次 0 人,为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人员。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主要原因是近两年度无因公出国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0.51 万元,为预算的13.78%,比预算减少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压减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其次是公务用车保险费为跨年度支付。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3.12万元,降低85.95%,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压减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其次是公务用车保险费为跨年度支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51 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3.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公务接待费为 1.3 万元,公务接待21批次,公务接待162人,为预算的43.33%,比预算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压减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59万元,降低55.02%,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压减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1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比2018年同期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与上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配合市财政聘请的第三方对2019年度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工作经费、网络信访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开展绩效评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5.6万元,评审通过率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审结果显示,上述项目预算绩效情况符合工作实际情况。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6分,部门预算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较高,部门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核算规范,开支范围及标准合理。全市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加强,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达到省信访局对我市的考核指标,收集、汇总、分析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的目标也完成较好。
附件:2019年度孝感市信访局整体绩效自评表.xls在线预览
(二)绩效自评结果
孝感市信访局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万元,执行数为22.79万元。完成预算的79%。主要产出和效益:群众来访案件受理率达标,依法逐级走访宣传告知率达标;2019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8分,部门预算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较高,部门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核算规范,开支范围及标准合理。
2.集中处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1.35万元。完成预算的76%。主要产出和效益: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案件受理率达标,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案件办理及时率达标;2019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2分,部门预算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较高,部门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核算规范,开支范围及标准合理。
3.上下派人员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4.92万元。完成预算的49%。主要产出和效益:全年信访督查员按期到岗、按期轮换率100%,促进信访案件及时化解率达标;2019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9.8分,部门预算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不高,部门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对一般支出予以压减,核算规范,开支范围及标准合理。
4.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和救助特困信访群众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0.68万元。完成预算的84%。主要产出和效益:全年化解案件数、案件结案按期办结率达标;2019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8分,部门预算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较高,部门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核算规范,开支范围及标准合理。。
5.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45%。主要产出和效益:全年复查复核案件数、复查复核案件结案率达标;019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9分,部门预算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不高,部门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对一般支出予以压减,核算规范,开支范围及标准合理。
6.其他信访事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6.56万元。完成预算的66%。主要产出和效益:案件受理率、国家局、省局转办案件办理及时率达标;2019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2分,部门预算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较高,部门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财务规章制度,核算规范,开支范围及标准合理。
7.网络信访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6万元,执行数为6.29万元。完成预算的54%。主要产出和效益:网上信访、掌上信访受理率、国家局、省局转办案件办理及时率达标;2019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0.8分,部门预算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一般,部门资金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对一般支出予以压减,核算规范,开支范围及标准合理。
附件:2019年度孝感市信访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在线预览
(有自评表的单位需将附件打包上传门户网站)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附件:孝感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在线预览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根据“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年度预算安排,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法律服务律所,在服务合同中明确法律服务要求;人员上岗前加强相关培训,有效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督促个别县市区及时报送2019年度“市级信访解难资金”归档资料,确保档案齐全完整。根据省信访局颁布的《省级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市级信访解难资金使用原则、适用范围、申报程序、批准拨付、资料归档等工作流程,严格拨付审批、加强使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培训、指导、督查,将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最大限度减少越级上访。合理运用内控、内审等规章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与标准、申报程序、审批核拨等工作流程,加强使用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经多年摸索和改进,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基本趋于合理全面。今后将根据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适时进行合理调整。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度孝感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40.68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1.80万元、邮电费 0.45 万元、差旅费 1.29 万元、会议费 0.32 万元、福利费 3.80 万元、日常维修费 0.12 万元、专用材料 0 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 0 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 0 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51 万元、公务招待费0.87万元、劳务费2.40万元、委托业务费1.90万元、工会经费9.40万元、其他交通费16.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
2019年度孝感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比2018年减少11.15万元,降低21.51%,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压减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孝感市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0万元,比2018年同期减少0.72万元,下降3.71%,主要是加强经费管理,压减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6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34.78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比上年增加1.92万元,增长1.45%。主要是当期增加流动资产(财政应返还额度),价值21.23万元,当期增加固定资产,价值23.08万元,固定资产折旧,价值42.39万元。
部门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房屋0平方米,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0万元,业务用房0平方米,0万元,其它(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0万元。
十三、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度孝感市信访局扶贫资金支出总额0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类经费。
(二)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度孝感市信访局禁捕资金支出总额0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类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1.固定资产折旧: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2.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财政应返还额度、营收等。
3.财政应返还额度:指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