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孝感市民政系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婚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孝感市行政区划图。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6个下属单位构成。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孝感市民政局;2.孝感市社会福利院;3.孝感市救助管理站;4.孝感市花园接兵站;5.孝感市社会救助中心;6.孝感市儿童福利院;7.孝感市康复医院。
三、部门人员构成
孝感市民政系统总编制人数366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 34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在职实有人数228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20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
离退休人员169人,其中:离休 5人,退休164人。
第二部分 孝感市民政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民政系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分别为15369.8万元和15652.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3万元和357.93万元,增长0%和2.34%,主要原因是2018年救助专项资金下半年资金未在2018年下拨,延迟到2019年下拨,故导致2019年支出较2018年增大。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3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4.38万元,占本年收入28.66%;事业收入10084.36万元,占本年收入65.61%;其他收入881.06万元,占本年收入5.73%。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6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2.48万元,占本年支出84.6%;项目支出2409.82万元,占本年支出15.4%。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为4404.38万元和4627.7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37.48万元和864.06万元,降低12.64%和15.73%。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福彩资金支出减少。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6.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4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5.25万元,降低12.5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6.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42.99万元,占29.98%;社会福利支出1430.61万元,占34.5%;临时救助支出454.32万元,占10.96%;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05.01万元,占2.5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77万元,占9.98%;公立医院支出399.87万元,占9.64%;物资事务支出100万元,占2.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4824.89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4146.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94%。其中:基本支出2217.94万元,项目支出1928.6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58.27万元,主要成效保障机关运转,地名标识牌清晰、正确、完整,美化城市、方便出行;社会福利支出582.27万元,主要成效保障孤儿的生活和学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临时救助支出454.32万元,主要成效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人员的基本生活和身心健康;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77万元,主要用于工程项目建设支出;公立医院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重症精神病人管理;物资事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减灾备灾仓库建设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3801.98万元,支出决算为364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92%;
2.卫生健康支出。年度预算为11269.13万元,支出决算为399.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5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孝感市社会福利和医疗康复中心 为财政拨款差额单位,支出由财政拨款和单位自有资金开支,财政拨款只占非常小部分;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度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7.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7.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6.11万元、津贴补贴223.69万元、奖金11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8万元、伙食补助费7.91万元、绩效工资174.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84万元、住房公积金164.96万元、医疗费1.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72万元、离休费36.28万元、退休费1.73万元、抚恤金72.21万元、生活补助4.5万元、医疗费补助17.15万元、奖励金298.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万元;公用经费24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52万元、印刷费3.78万元、咨询费6.5万元、手续费37.45万元、水费3.51万元、电费5.99万元、邮电费5.7万元、物业管理费0.25万元、差旅费10.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3万元、维修(护)费23.06万元、会议费5.33万元、培训费9.66万元、公务接待费5.72万元、劳务费8.81万元、委托业务费0.34万元、工会经费10.46万元、福利费4.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8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万元。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孝感市民政系统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孝感市民政局本级及下属单位1个参公单位、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为预算的40.49%,比2018年度减少0.93万元,降低4.8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4.3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因公出国(境)人次1人,为预算的43%,比预算减少5.7 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机关业务活动安排出行。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4.3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根据机关业务活动安排出行。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8.28万元,为预算的39.06%,比预算减少12.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车辆维护费用减少。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7.31万元,降低46.89%,主要原因是机关车辆维护费用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8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公务接待费为5.72万元,公务接待49批次,公务接待 638人,为预算的40.86%,比预算减少8.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格及数量。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2.08万元,增长57.14%,主要原因是接待市外参观单位费用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71万元,本年收入456.31万元,本年支出481.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46.11万元。比2018年减少268.81万元,降低35.84%,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方面支出减少。
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决算为235.98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助学工程支出。
(二)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支出决算为245.2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2个,资金40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83%。比2018年同期增加6.6万元,增长1.67%,主要是社会救济人员补助费用增加。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运行较好,资金使用效率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情况完成率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2019年度孝感市民政系统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在线预览
(二)绩效自评结果
孝感市民政系统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三无”人员供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8万元,执行数为7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1三无人员集中供养、2三无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及时、3保障三无人员供养保证、4杜绝护理事故发生、5提高供养人员服务,促使监护人满意度提高。
2.城乡低保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0万元,执行数为27.75万元。完成预算的 92.67 %。主要产出和效益:为加强低保数据运用,购买了低保一网通办息化系统,加大了年度核查培训、会议组织次数,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得到很大改善,极大增加了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的服务满意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培训、会议组织次数目标绩效申报表中预计召开培训及会议次数为不大于7次,但实际执行数为5次,故出现偏差率,导致实际执行数小于年初预算数。改进的措施为:今后加大年初预算的精确度及准确性,执行过程中力求按预算项目精准执行,保证项目按年初目标计划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3.慈善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 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及时完成慈善阳光班及慈善助学项目。使群众满意度达90%。
4.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完成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明确市州边界。
5.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完成社工人员专业培训,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及职业能力。
6.社会救济人员补助(惠民殡葬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4万元,执行数为8.3万元。完成预算的47.7%。主要产出和效益:完成惠民殡葬补助发放工作;原因分析:根据低保实际死亡人数发放补助。
7.社会弃婴孤残儿童扶养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3万元,执行数为65.3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保障在院儿童基本养育、教育、康复、治疗、安置等服务;二是及时对社会弃婴(儿)及时救治保障儿童权益。
8.社会组织财务审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的88%。主要产出和效益:完成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工作,保障社会组织财务规范;原因分析:根据当年社会组织换届及注销实际情况进行审计。
9.孝感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其人格尊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10.孝感中心城区社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万元,执行数为2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强化街道(乡镇)党(工)委对城乡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
11.信息化系统运行及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98%。主要产出和效益:合格建设视频会议系统,提升视频会议便捷程度。
1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0 万元,执行数为2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益:1健康教育宣传、2基层工作考核、3报告患病率、4信息录入上报及流转及时性、5病例排查诊断及时性、6提高疾病防治知晓度、减少肇事肇祸发生;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附件:信息化系统运行及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财政资金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度孝感市民政系统机关运行经费240.31万元,其中办公费16.52万元、印刷费3.78万元、咨询费6.5万元、手续费37.45万元、水费3.51万元、电费5.99万元、邮电费5.7万元、物业管理费0.25万元、差旅费10.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3万元、维修(护)费23.06万元、会议费5.33万元、培训费9.66万元、公务接待费5.72万元、劳务费8.81万元、委托业务费0.34万元、工会经费10.46万元、福利费4.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8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万元。
2019年度孝感市民政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比2018年减少134.99万元,降低35.97%,主要原因是机关会务及车辆维护费用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孝感市民政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6.17万元,比2018年同期减少15.81万元,下降1.88%,主要是经济建设平稳发展。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3.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4.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0271.27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比上年增加38.65万元,增长0.37%。主要是当期增加通用设备资产,价值38.65万元;
部门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辆2,执法执勤用车辆5;
房屋17182.5平方米, 2781.7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2623 平方米, 2231.63万元,业务用房2487平方米, 303.72万元,其它(不含构筑物)620平方米,74.4万元;
其它资产主要是电脑、打印机、空调、沙发、办公桌椅等。
十三、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无此类情况。
(二)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无此类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性基金:是指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960款中的各项用于社会福利及社会公益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