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孝感市审计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 主管全市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章草案,拟订市级审计执法、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级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常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包括: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市、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及损益;市级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市政府部门、县(市、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经济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市、区)常委、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构成。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孝感市政府投资审计局
三、部门人员构成
孝感市审计局总编制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人数55人,其中行政47人,事业8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3人。
四、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2019年孝感市编委批复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情况,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局机关内设党群工作科、综合科、法制与审理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企业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基本建设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2个直属事业单位,市政府投资审计局、市计算机审计信息中心。市政府投资审计局财务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孝感市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848.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2.9万元,降低1.78%。2019年度支出总计1894.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0.4万元,增加0.02%,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审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结余91.2万元转入2019年使用,导致收入减少,支出略有增加。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48.5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2万元,占本年支出70.22%;项目支出564.1万元,占本年支出29.78%。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848.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2.9万元,降低1.78%。2019年度支出总计1894.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0.4万元,增加0.02%,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审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结余转入2019年使用,导致收入减少,支出略有增加。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4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略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4.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4.3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9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89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12%。其中:基本支出1330.2万元,项目支出564.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审计八不准”项目经费 180万元、“审计专项经费”123.7万元,主要成效:2019年孝感市审计局完成审计项目及交办事项142项,审计查出问题金额15.74亿,促进增收节支1.08亿,挽回损失1.43亿元,移交问题线索32件,追责问责122人。用于“投资审计专项”项目经费260.4万元,主要成效:2019年政府投资审计局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3个,审计投资总额34.66亿元(含乡镇生活污水治理23.81亿元),核减投资额0.83亿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9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89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1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投资审计项目劳务费未支付。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8.2万元、津贴补贴147.1万元、奖金292.4万元、伙食补助费20.7万元、绩效工资1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4万元、住房公积金9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5万元、离休费22.3万元、抚恤金1.9万元、生活补助1.3万元、医疗费27.5万元、奖励金13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4万元;公用经费1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万元、印刷费0.4万元、水费2.3万元、电费19.2万元、邮电费3.4万元、物业管理费19.9万元、差旅费8.7万元、维修(护)费12.3万元、租赁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福利费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2万元。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市审计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审计局本级及下属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为预算的 22.75%,比2018年度减少2.4万元,降低1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因公出国(境)人次1人,为预算的50%,比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从根本上减少支出。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1万元,降低2.04%,主要原因是行程安排不一样。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5万元,为预算的67.57%,比预算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采取措施缩减公务开支。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2万元,降低19.35%,主要原因是汽车维修费用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公务接待费为0.1万元,公务接待2批次,公务接待 15人,为预算的0.37%,比预算减少26.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3万元,降低92.8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孝感市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 180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加74万元。主要是增加培训费。从绩效评价请来看2019年,市审计局根据工作职能、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结合项目特点,参考近年绩效的数据,拟定了审计“八不准”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报实现了范围、级次、内容三个“全覆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财政局进行了报送,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设置指标体现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要求。
附件:2019年度孝感市审计局整体绩效自评表.xls在线预览
(二)绩效自评结果
市审计局审计“八不准”补助项目的实施有合法、合规和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日常检查督导工作较为全面。项目的资金使用控照预算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的目标基本完成,项目质量可控,较高水平地完成了审计任务。项目实施工作基本上能在规定的阶段性期限内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审计业务经费项目的实施,取得较为可观的经济效益。审计业务取得新业绩,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项目符合国家政府,项目管理有效,产出高效。
附件:《2019年度孝感市审计局项目绩效自评表》.xls在线预览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度部门名称机关运行经费134.2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3.4万元、差旅费8.7万元、福利费3.2万元、日常维修费12.3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1.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主要是精准扶贫费用、劳务费、残保金、其他交通费用等。
2019年度部门名称机关运行经费比2018年减少119.1万元,降低31.57%,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用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孝感市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万元,比2018年同期减少168.3万元,下降80%,主要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减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3412.3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比上年增加11.9万元,增长0.35%。主要是当期增加办公设备,价值11.9万元。
孝感市审计局及下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现场勘察;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套;
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房屋9036平方米,227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254.5平方米, 322.9万元,业务用房2308.36平方米,594.2万元,其它(不含构筑物)5473.14平方米,1408.9万元;
其它资产主要是办公设备等。
十三、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孝感市审计局无扶贫资金。2018年也没有扶贫资金。
(二)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孝感市审计局无禁捕资金。2018年也没有禁捕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