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9-23 11:21 来源:孝感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度孝感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孝感市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流域、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市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负责指导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和监督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收费、排污申报、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指导县(市)区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5.负责提出和申报我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6.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加强环境保护的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8.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指导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

  9.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10.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对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指导建设和管理辖区内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推动全市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实施对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

  11.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2.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活动,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市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4.负责拟订全市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指导全市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拟订并组织实施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生态环境规划和计划。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市生态环境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自然环境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科、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科(生态环境应急和信访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2个下属单位构成。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孝感市环境监察支队

  2.孝感市辐射环境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构成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总编制人数4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2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人)。在职实有人数68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7人),雇员23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第二部分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为2108.97万元、支出为2318.43万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收入减少601.03万元、支出减少39.27万元,收入降低22.18 %、支出降低1.6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局省级项目支出减少。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0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108.9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1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42万元,占本年支出46.77%;项目支出1234.01万元,占本年支出53.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2108.97万元、支出为2318.43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1.03万元、支出减少39.27万元,收入降低22.18%、支出降低1.6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局省级项目支出减少。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8.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决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27万元,降低1.67%。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局省级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8.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4.31万元,占 2.34 %;卫生健康支出26.03万元,占 1.12 %;节能环保支出2198.38万元,占 94.82 %;住房保障支出39.7万元,占 1.71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154.64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318.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3.49%。其中:基本支出1084.42万元,项目支出1234.0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744.15万元,主要成效: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提升水环境质量,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全面调动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主动性积极性,进行信息化建设,增强系统性和完整性,提升治理效率;环境监测与监察454.23万元,主要成效2019年,支队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工作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86人次,执法车辆186台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做好军运会期间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支队在军运会前期组织开展了城区扬尘专项整治工作,对本级所有VOC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22家企业签订了重大活动期间减排承诺书,按要求采取应急管控措施。二、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积极配合高新区开展银湖科技园综合整治,对天茂铝业公司下达《催告文书》,督促其将“熔铝炉”环境问题整改到位,配合孝南法院对孝感天茂铝业送达《行政裁定书》。对孝感市超前锅炉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马超建材经营部、湖北德安涢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堆料场覆盖和洒水抑尘不到位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4万元。三、保持全市秸秆禁烧的高压态势,2019年全市共通过无人机巡飞和热感应卫星下发火点数236个,核实火点182个,各地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处罚,共处罚干部231人,公安拘留焚烧责任人31人,焚烧当事人被累计罚款20.07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54.31万元,支出决算为54.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 卫生健康支出。年度预算为26.03万元,支出决算为26.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节能环保支出。年度预算为3034.6万元,支出决算为2198.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4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节约预算,压减开支;二是2910年27个预算项目中有10个项目未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39.7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4.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5.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5.76万元、津贴补贴133.4万元、奖金255.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9万元、伙食补助费35.59万元、绩效工资25.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45万元、离休费、退休费65.44万元、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0.1万元、救济费、医疗费0.24万元、助学金、奖励金1.26万元、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63.43万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55万元、咨询费1.1万元、手续费0.18万元、水费3.29万元、电费8.53万元、邮电费3.42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0.73万元、差旅费11.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3.06万元、租赁费0.08万元、会议费5.78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9.22万元、专用材料费0.61万元、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4.46万元、劳务费4.12万元、委托业务费1.9万元、工会经费11.72万元、福利费11.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它对企业事业单位补贴。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生态环境局本级及下属单位0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2万元,为预算的97.37%,比2018年度决算增加1万元,增长4.7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0人,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9.33万元,为预算的115.19%,比预算增加1.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实际外出业务增加,公车出行增多,公车运行维护费超支。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77万元,降低15.95%,主要原因是2019年维修费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3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3.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为12.87万元,公务接待203批次,公务接待1508人,为预算的87.55%,比预算减少1.8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预算。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增加2.77万元,增长27.43%,主要原因是单位往来业务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7个,资金9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4.62%。比2018年同期增加685.73万元,增长303.46%,主要是2019年度项目数量较2018年增加12个,项目支出增加。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预算绩效评价设置了2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但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涉及17个绩效目标,有10个项目未开展执行。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整体绩效自评达80分,完成以下目标: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提升水环境质量,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全面调动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主动性积极性,进行信息化建设,增强系统性和完整性,提升治理效率;以全面做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附件:2019年度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整体绩效自评表.xls在线预览

  (二)绩效自评结果

  生态环境局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孝感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案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35万元。完成预算的93.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孝感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覆盖面积达235.13平方千米,二是声功能区标准制定完成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方案覆盖面积还不全面,噪声环境改善度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完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方案,积极调研孝感市声环境状态,有依据、有目标的规划技术方案。

  2.大气环境基础研究-源解析及源清单编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8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大气污染源调查完成率100%,二是源清单编制完成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孝感市污染物排放依然存在很大问题,市空气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主要原因大气环境污染源调查覆盖面不够全面,造成该项指标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力度对大气环境源解析及源清单编制,及时、有效、全面的调查和分析大气污染源,给大气环境防护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3.孝感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54万元,执行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的8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县、市、区现场调查完成率100%,二是疑似污染地块筛查完成率100%,三是疑似污染地块档案建设完成率100%,四是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土壤检测完成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对土壤污染治理规划未执行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对近年来经费使用情况的梳理,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测算支出,以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4.孝感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6万元,执行数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规划方案编制完成率100%,为生态市建设打下基础,提供科学依据。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资金规范运行,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5.《孝感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58%。主要产出和效益:方案编制完成率100%,调研覆盖所辖各县市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未达到预定目标,主要原因年初目标值预估过高,造成该项指标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编制水平。加强基础数据测算,使项目预算编制更加科学,以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6.澴河流域生态补偿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项目采测工作完成率100%;二是每月完成一次项目监测结果通报,澴河流域水质标准持续改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个别绩效指标有待细化,预算与实际执行明细费用支出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预算绩效目标要进一步细化,并与工作职能结合得更紧密。

  7.“三线一单”编制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7.8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生态保护红线编制完成率100%;二是环境质量底线编制完成率100%;三是资源利用上线编制完成率100%;四是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完成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低。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要求,2019年各地市州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科室提前向省厅“三线一单”技术承接机构省环科院对接,为保证后期经费,经咨询,每个县市区所需经费约为20万。2018年11月行政审批科申报了“三线一单”编制费用150万(包括7个县市区“三线一单”编制费用、数据共享系统建立费用),列入了2019年市直部门预算。2019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考虑各地技术能力问题统筹安排,由省厅委托技术单位直接开展地市州“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各地市州无需另行编制,但需成立技术团队对接省厅技术机构,对省厅编制的“三线一单”成果进行两轮修订上报。另省厅已申请专项经费建立全省“三线一单”数据共享系统,各地市州也无需再单独建立数据系统。导致我市当初申报的“三线一单” 150万编制费用富余。实际费用26.8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8.孝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62.4万元。完成预算的31.2%。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5类污染源普查;二是规范污染源普查档案建立完成率100%;三是完成普查公报编制和技术成果报告编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完成率不高,主要原因,一是预算中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15万元)因财政不同意未支出;二是培训费(5万元)、数据处理费(20万元)、会议费(20万)、检查验收费用(30万)等费用按照节约原则,全部由环保系统内工作人员利用现有办公条件自行实施,基本未支出费用或少量支出;三是总结与表彰(20万)按照国家污普办统一规定延迟至2020年,该费用在2020年预算中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9.行政审批技术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29.45万元。完成预算的36.81%。主要产出和效益: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查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完成率不高。该项目发生变更,市财政局制定《市本级招商引资重大工业项目行政审批及前置中介服务“零收费”》,拟建立第三方中介服务库,将专家评审费、环评文件技术复核费统筹安排,因此,该项预算中,专家评审费、环评文件技术复核费项目我局不再单独另行开展。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查事项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5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孝感政办发〔2017〕29号)的有关要求,我市今年需完成汽车制造业、食品制造业、污水处理厂等14个行业大类,21个细分行业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为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技术支撑,确保顺利推进排污许可制,市财政局同意排污许可审核项目继续开展,并已备案,预算30万。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资金规范运行,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10.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信息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万元,执行数为104.3万元。完成预算的91%。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孝感日报平均每周一篇,中国环境报全年报道2次以上;二是平均每周一期电视媒体生态建设宣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宣传手段单一,宣传覆盖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拓展宣传阵地、加大新闻宣传、完善新闻发布。

  11.环保督察整改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36.2万元。完成预算的72.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我市承担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35项整改任务,已整改销号27项,剩余8项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完成省定目标要求,二是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112件,整改完成112件,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回头看”交办信访件182件,整改完成178件,整改完成率达到98%;省级督察交办信访件178件,整改完成159件,整改完成率达到98%。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个别绩效指标有待细化,预算与实际执行明细费用支出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12.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我局完成4次以上污染防治督办考核,二是污染防治督查、督办会议完成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绩效指标有待细化,预算与实际执行明细费用支出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资金规范运行,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13.机构改革、环保系统垂管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3.22万元。完成预算的5.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市生态环境局改革组建1个,二是完成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改革组建7个。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县(市、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清晰。各县(市、区)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再是县(市、区)政府组成部门,在厘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方面,需建立明确的清单和举措;二是财政保障体制机制不明朗。如何科学确定县(市、区)财政保障划转基数,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研究明确,三是干部队伍交流渠道不通畅。省、市级组织部门未明确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交流的政策渠道,若工资待遇标准不统一,分局之间、分局与县(市、区)直单位之间、分局与市局之间的交流不畅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启动实施各县(市、区)分局的财务审计和资产清查,尽快出台各资金保障上划基数,进一步明确改革后资金运行体制机制,二是广泛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深入结合本地实际,确保工作有抓手、干事有队伍,三是建议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关于开展环保机构垂管改革的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加快组织落实,特别是尽全力妥善处理人员安置及债务化解问题,确保改革期间队伍稳定、工作有序。

  14.野猪湖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97.33%。主要产出和效益:野猪湖水质自动监测站硬件检测完成率100%,平台系统维护完成率100%,每周巡检一次,每月、季、年出具监测报告,监测准确度达9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个别绩效指标有待细化,预算与实际执行明细费用支出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资金规范运行,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15.辐射环境监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9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核技术利用单位检查频次加大,辐射环境状况明显改善,;二是辐射纠纷事件发生率降低;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核技术利用单位的防护设施有待加强,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人员辐射安全意识的培养,二是加大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检查频次。

  16.机动车污染监控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4.18万元。完成预算的95%。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检查频次加强了;二是机动车投诉事件频率减少。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安全规范意识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检查。

  17.秸秆禁烧督查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11.5万元。完成  预算的2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7个县市区全覆盖督查;二是年度通报火点数、黑斑数位位居全省中等以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数偏差较大,主要原因是无人机巡飞项目未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下年度,积极开展实施无人机巡飞项目,为孝感市秸秆禁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附件:2019年度孝感市生态环境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zip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我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在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时,要根据项目自身实际情况,更为细化和个性化的设置绩效目标。在目标申报时,业务部门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预期可达成的目标选取适合的指标;在类似项目中加强进度管理工作,同时鼓励项目各分项提前完成,如开展招投标工作时,可以适度提前开展招投标工作,以便按计划完成合同签约工作,提升采购效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对资金的经济性、有效性和效率性进行合理准确的评价,提升资金使用的效率,优化资金配置。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度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139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55万元、咨询费1.1万元、手续费0.18万元、水费3.29万元、电费8.53万元、邮电费3.42万元、物业管理费0.73万元、差旅费11.48万元、维修费3.06万元、租赁费0.08万元、会议费5.78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9.22万元、专用材料费0.61万元、专用燃料费4.46万元、劳务费4.12万元、委托业务费1.9万元、工会经费11.72万元、福利费11.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1.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4万元。。

  2019年度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比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8.15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是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编制数增加,人员划转等因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2.88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78.09万元,降低8.3%,主要是2019年开展的项目较2018年稍微减少。2019年度政府采购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万元,涉及2个专项项目,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设备购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0.88万元,涉及专项项目7个,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方面购买服务221.53万元、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购买服务120万元、环保辅助保障方面购买服务79.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630.24万元,比2018年增加 2.69万元,上升0.1%。主要是通用设备增加2.56万元;家具用具增加0.13万元。

  部门有车辆7辆,价值145.48万元,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房屋2081平方米,1000.7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081平方米,1000.75万元,业务用房0平方米,0万元,其它(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0万元;

  通用设备268件,金额315.32万元,专用设备20件,金额146.87万元,家具/装具190件,金额21.82万元。

  十三、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无扶贫专项资金支出,与2018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二)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无禁捕专项资金支出,与2018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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