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市人大机关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市人大机关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市人大机关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孝感市人大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市人大是“2+14”的有机整体。“2”即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14”即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7个专门专委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等4个工作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查研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等3个工作机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下设13个正县级工作机构和1个副县级工作机构。年度部门决算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编报,对市人大“2+14”有机整体依法履行职责进行基本经费保障。
(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负责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及常委会其他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统筹安排和服务工作。负责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等综合督办反馈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政工和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同上下级人大常委会及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负责机关车队的管理工作。承办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秘书长办公会议交办的工作。
2、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办公室
负责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材料起草和会议记录工作。负责编写人大常委会大事记,编印常委会公报。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调研工作,起草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讲话材料。负责民主法制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编辑《孝感人大工作》,管理孝感人大信息网站。承办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秘书长办公会交办的工作。
3、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
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控告、申诉和投诉。受理反映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的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做好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工作。对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信访个案,向主任会议提出监督建议。负责重要信访件办理的检查监督工作。及时向常委会领导报告重要信访情况,编发《信访督办通报》。办理上级人大交办的信访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依法开展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并向常委会提出监督意见或报告。对有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向常委会提出议案,提请常委会讨论决定。对有关重大问题组织调查或建议常委会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对与本专委会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纠正意见。审议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议案、质询案。处理与本专委会有关的人民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意见和来信来访。负责与本专委会相关的审议意见的督办与反馈。承办上级人大有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外,财政经济委员会还负责审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报告。审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议案,以及市审计监督工作的报告,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
(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
1、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承担初审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草案、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及预算执行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的具体工作。具体组织有关预算方面的专题调研、视察或执法检查。协助监督检查有关预算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承办市人大代表和我市的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补选、罢免的有关工作和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负责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负责市级代表培训工作。协助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驻孝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调研、视察等活动。指导各地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督促有关单位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受理和接待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负责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事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受主任会议委托,根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以及有关方面的立法建议,组织拟定五年立法规划草案、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和立法计划调整建议方案。受主任会议委托,起草有关法规草案。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服务。对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法规草案,征求各方面意见。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建议,拟定法规草案修改稿和建议表决稿。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日常工作,提出年度备案审查报告。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组织、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的清理、汇编等工作。开展立法宣传等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构成。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人大机关小车队。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人大机关总编制人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57人,其中行政55人,工勤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8人。
第二部分 市人大机关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人大机关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分别为2368.25万元,支出合计233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6.86万元,增长0.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增加了人员经费和保险费用。支出增加24.26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当年增加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费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6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8.2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48万元,占本年支出91.32%;项目支出202.52万元,占本年支出8.68%。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68.25万元,支出总计233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6万元,增长0.28%,支出增长24.26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和保险费用,当年增加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费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26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和保险费用,当年增加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1786.62万元,占76.5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2.52万元,占8.68%;机关服务支出343.86万元(二级单位),占14.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406.3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3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5.9%。其中:基本支出2130.48万元,项目支出202.5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大立法、人大监督、代表履职和能力提升、人大理论和宣传、人大自身建设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406.3万元,支出决算为23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5.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度预算不含部分未下达费用,包括“五项”奖励工资,市财政局后期根据实际报送数据下达指标。二是人员工资有所调整。三是年度预算不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7.21万元、津贴补贴668.18万元、奖金30.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9.1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97万元、离休费16.86万元、退休费233.14万元、抚恤金19.14万元、医疗费1.51万元、住房公积金122.4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88万元;公用经费414.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34万元、印刷费7.29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1.19万元、邮电费4.68万元、物业管理费1.85万元、差旅费85.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7.85万元、维修(护)费2.96万元、租赁费9.54万元、会议费103.89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3.03万元、专用燃料费5.9万元、劳务费7.31万元、委托业务费4.39万元、工会经费5.87万元、福利费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7万元。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范围
市人大机关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市人大办公室及下属二级单位人大小车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88.5万元,支出决算为28.44万元,为预算的32.14%,比2018年度减少32.12万元,降低53.0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7.85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因公出国(境)人次1人,为预算的78.5%,比预算减少2.1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2.65万元,降低61.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因公出国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7.56万元,为预算的36.21%,比预算减少30.6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7.52万元,降低49.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6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3.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为3.03万元,公务接待30批次,公务接待321人,为预算的10.1%,比预算减少26.9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04万元,降低25.5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规范接待手续,进一步控制压缩接待次数和接待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机关无政府性基金。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人大机关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5个,资金20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1.56%。比2018年同期增加9.85万元,增长5.11%,主要是将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费用归为项目支出。
(二)绩效自评结果
市人大机关15个项目绩效自评综述:15个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3万元,执行数为202.52万元,完成预算的71.5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有力地宣传和推介了孝感人大的整体工作;二是丰富了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宣传了优秀代表;三是为有效监督“一府两院一委”提供了保障;四是有力保障了地方立法工作的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编制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优化,有些项目支出预见性不足,执行率不够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够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调整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阶段目标要求加强管理,加强项目绩效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预算绩效管理落在实处。进一步规范会计账簿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度市人大机关运行经费400.98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22.63万元、邮电费4.68万元、差旅费85.55万元、会议费103.89万元、福利费9.4万元、日常维修费2.96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28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6万元、专用燃料费5.9万元,其他主要是公车改革车补支出。
2019年度市人大机关运行经费比2018年减少68.5万元,降低14.6%,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节约原则,压缩非必要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市人大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8万元,比2018年同期增加13.08万元,增长56.14%,主要是采购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系统支出。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256.5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比上年增加38.89万元,增长17.87%。主要是当期新购置固定资产,价值36.38万元。职工清退住房2.51万元。
部门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公务用车5辆,实物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调研及集中公务活动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72.66平方米,为职工清退住房。
十三、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无此类情况。
(二)禁捕资金情况说明
无此类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