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部门预算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格
十三、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一、主要职责
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是孝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主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县(市、区)区域和流域水利规划工作。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设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水文工作。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县级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内设行政科室共9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规化建设与质量安全监督科、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土保持和农村水利水电科、河道湖泊科(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科、移民科。
三、预算编报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局机关和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市东山头闸管处、市河口泵站管理处(“三河连通”管理处)、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市水土保持监测站、市农田水利技术推广中心、市徐家河水库管理局、市郑家河水库管理局等11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2022年预算总收入421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74.56万元,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安排的资金1044.18万元。
2022年预算总支出421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5.56万元(包含人员支出2543.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1.9万元),项目支出1373.18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收入4218.74万元比2021年的11631.84万元,减少7413.1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7842万元(均为项目支出)记入收入,2022年预算收入没有将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记入本年收入;二是本年局属二级单位郑家河、徐家河水库增加了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安排的资金,共计936万元。
2022年预算支出4218.74万元比2021年的11631.84万元,减少7413.1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二是2021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7842万元(均为项目支出)记入支出,2022年预算收入没有将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记入本年支出中。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7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7万元、水电费18万元、邮电费1.3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2.6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3.7万元、维修(护)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7万元。比上年72.3万元减少0.23万元,变化不大,主要是单位的人员结构发生了变化。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6.55万元,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人数为0人;公务接待费2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运行维护费2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比2021年公务接待费减少预算10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尽量控制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等管理制度,自觉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93.03万元,其中33.03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电脑耗材、工程资料和档案材料的整理用具、公务用车加油等政府采购项目。360万元用于部门采购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涉水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物业服务、工程决算编制及审核等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及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和保险服务等项目。比上年预算945.52万元减少552.49 万元,主要是本年的上级上级转移支付未列入本年预算,未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而上年的上级转移支付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为884.6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资产总计13397.24万元。其中:流动资金2981.2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22.25%;固定资产10416.0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77.75%。比上年增长3864.92万元,主要是局办公大楼及附属工程移交并记入了固定资产帐,本年的固定资产净值比上年净增加了3670多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固定资产原值为11664.33万元,净值10416.01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5335.34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136.25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5932.53万元、专用设备类16.4万元、其他243.81万元。比上年增长2286.13万元,主要是局办公大楼及附属工程等移交并记入了固定资产帐,本年的固定资产原值比上年净增加了2286.13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2年市水利和湖泊局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资金329万元,其中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00万元,湖泊保护专项工作经费35万元,大中型库区移民专项资金30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1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专项经费4万元,河口泵站运行经费35万元, 东山头闸运行维护费10万元。相比2021年项目预算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这些重点项目是民生刚性支出没有压缩的空间。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孝感市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格
十三、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1、2022年市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河湖长制).xls
2、2022年市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水利和湖泊局专项预算(湖泊经费).xls
3、2022年市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办工作经费).xls
4、2022年市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大中型库区移民专项资金).xls
5、2022年市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河口泵站运行经费.xls
6、2022年市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xlsx
1.2022年市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东山头闸管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