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 录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格
十三、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委托起草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城市管理工作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各项年度计划,制订相关管理标准,制订城市作规范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二)负责管辖范围内(含10条重要路段、8个重点区域、6项重点事项及高新区、临空区,下同)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主城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三)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和地下管线、管网、管沟、管廊的管理。
(四)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五)负责主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建筑物立面管理、小型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设置、报刊亭和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设置及其他占用公共空间乱搭乱挂的管理。
(六)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道路扬尘治理、城区河道和湖泊垃圾污染治理、露天油烟、生活噪声治理工作。
(七)负责主城区大型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自行车运行管理、便道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便道机动车停车场及临时泊位设置管理。
(八)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区防汛、道路清融雪、公园和广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以及城市道路、桥梁、照明、园林绿化的应急市政管线、管网、管沟、管廊的应急处置。
(九)在管辖范围内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工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4、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5、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在户外公共场所违法摆摊设点从事食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7、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管理方面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行政处罚权。
(十)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组织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实施跨区域执法活动;查处城市执法重要案件。
(十一)指导全市智慧城管信息平台建设、运行,负责主城区城市管理案件的受理、派遣、指挥、督办。
(十二)负责承担城市燃气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和建设,燃气管理领域相关行政审批职责,以及城市燃气行业施工企业资质认证及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孝感市编委批复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情况,纳入孝感市城管执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 9个二级单位,共计10个单位。具体单位如下:
(一)市城管执法委内设机构
1.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本级)内设:综合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察科、环卫园林管理科、项目建设管理科、行财装备科、燃气管理科、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2.孝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固废处置科、环卫作业科、机械设施所、高新区环卫所临空区环卫所;
3.孝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内设:综合科、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直属四大队、高新大队、临空大队;
4.孝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绿化养护科、绿化保护科;
5.孝感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城市家具维护科、排水设施维护科、道路桥涵维护科及临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服务所;
6.孝感市后湖游乐园管理处内设:办公室、安保科、环卫科、科普馆母婴室;
7.孝感市董永公园管理处内设:办公室、安保科、环卫科、综合科、绿化科、陈列馆;
8.孝感市槐荫公园管理处内设:办公室、绿化生产科、综合管理科、基础设施管理科、安保科;
9.孝感市广场管理处内设:办公室、人民广场、东站广场、火车站广场;
10.孝感市地下管线所内设:综合科、管理科、信息科。
(二)二级单位
1.孝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孝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3.孝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4.孝感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5.孝感市后湖游乐园管理处
6.孝感市槐荫公园管理处
7.孝感市董永公园管理处
8.孝感市广场管理处
9.孝感市地下管线所
三、预算编报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孝感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委机关和孝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孝感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孝感市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及孝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等10个部门预算单位数据。
2022年市城管执法委系统预算总收入276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05.4万元,占总收入的81.4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88.7万元,占总收入的44.8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116.7万元,占总收入的36.6%);事业收入2550.5万元,占总收入的9.23%;上年结转2583万元,占总收入的9.35%。
2022年市城管执法委系统预算总支出276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8.3万元,项目支出 1920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管执法支出)5324.64万元,占总支出的19.2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281万元,占总支出的29.96%;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541.2万元,占总支出的16.4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492.06万元,占总支出的34.34%。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2年市城管执法委系统预算收入27638.9万元,比2021年增加421.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预算较2021年减少了22.2万元,主要是各单位均有退休人员,减少了人员经费;二是专项预算较2021年增加了443.3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费用、环卫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及代征手续费及污泥处置费。
2022年市城管执法委系统预算支出27638.9万元,比2021年增加421.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预算较2021年减少了22.2万元,主要是各单位均有退休人员,减少了人员经费;二是专项预算较2021年增加了443.3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费用、环卫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及代征手续费及污泥处置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市城管执法委本级机关1个,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90.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15.4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1.26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2.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26.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万元。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较2021年增加了3.18万元,主要一是2021年调入1人,增加了其他交通费1.13万元;二是增加了退休人员9名,增加退休工作经费1.89万元;三是因2021年增人增资,增加工会经费0.16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2年市城管执法委系统“三公”经费预算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预算的24.4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含2台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无公车购置费支出,占“三公”经费总预算的75.51%;无因公出国安排费用。
市城管委系统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预算12.1万元减少2.3万元,下降19%。其中: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较去年无增加变化。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4.7万元减少2.3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尽量控制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等管理制度,自觉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本年和上年无因公出国安排,因此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2年,市城管执法委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33.73万元,其中:货物类223.83万元,服务类6309.9万元,工程类0万元。
2022年市城管执法委政府采购总额较2021年8970.26万元,减少了2436.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中未编列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故相应减少了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城管执法委系统资产总计53814.26万元。其中:流动资金1452.3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2.7%;固定资产52361.9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97.3%。2022年城管委系统总资产较2021年40046.02万元增加13768.24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2021年本单位的城建项目投入大量资金,按照政策要求,将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计入在建工程中,均纳入资产管理,故有大幅度增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城管执法委系统固定资产6702.49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702.34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3679.8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716.15万元、专用设备类1358.42万元、家具245.78万元。2022年城管委系统固定资产较2021年7187.01万元减少了484.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后湖公园将固定资产841.64万元转入公共基础设施,减少了841.64万元;二是各单位因固定资产达到资产处置规定,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处置了一批固定资产,减少了36.49万元;三是执法支队在2021年数据公开时,固定资产数据取的是固定资产净值,而2022年公开时按原值公开,故增加了393.61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2年市城管执法委系统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资金23550.4万元,共涉及10个单位,所有专项资金均纳入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市城管委系统2022年项目绩效评价申报资金较2021年预算17610.59万元增加了5939.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2022年增加了其他资金5694.7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增加了代征手续费及污泥处置费119.46万元;三是一般公共项目预算资金增加了119.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费用、环卫设施设备购置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市城管执法委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10116.7万元,其中城市污水处理费8046.89万元,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槐荫公园管养专项2069.81万元,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格
十三、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附件:d√1、局机关.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