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直系统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格
十三、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然资源、林业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和报告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和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落实,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以及林地、湿地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林业资源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飞防飞播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森林、湿地、草场、沙化土地、石漠化,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和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拟订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和自然保护地的规划。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及改革工作。
(十三)负责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参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市域范围内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区和历史文化建筑、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负责编制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镇(乡)及村庄规划。协调有关部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和生态保护等市级专项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项目“一书两证一核实”的管理。对建设项目实行批后管理,依法组织放线、验线及竣工验收管理。负责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十五)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六)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审批事项整合,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强化自然资源督察。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一)市自然和规划局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所有者权益科)、耕地保护监督与用途管制科、生态修复科、矿业权管理与地质灾害防治科、城市设计与建设工程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林业产业发展科(公园与湿地管理科)、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科、森林防火和绿化造林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二)市自然和规划局所属二级单位20个。分别是: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孝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孝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孝感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孝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孝感市土地整理办公室、孝感市国土资源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孝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分局、孝感市国土资源信息档案中心、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广场国土资源所、孝感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国土资源所、孝感市国土资源局书院国土资源所、孝感市国土资源局车站国土资源所、孝感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孝感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孝感市城乡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孝感市地理信息中心、孝感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孝感市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
(三)人员编制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总编制人数308人,其中:行政编制 50人,事业编制 25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52人、执行参公职级管理人员30 人)。在职实有人数405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事业编制205人。另委机关政府雇员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35人(未纳入社保人员2人)。具体如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0人。实有在职人员6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3人 。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2人。
市土地整理办公室,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7人)。
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4人)。
市国土资源局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国土分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1人)。
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无退休人员。
市国土资源局广场国土资源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5人)。
市国土资源局书院国土资源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2人)。
市国土资源局新华国土资源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数2人)。
市国土资源局车站国土资源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2人)。
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雇员制人员2人)。
市国土资源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6人。无退休人员
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无退休人员
市城乡规划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无退休人员
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人数为8人,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数6人)。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人数为40人,实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数4人)。
市国土资源信息档案中心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人数为8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无退休人员
市地理信息中心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人数为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无退休人员
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人数为10人,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数8人)。
市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定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人数为5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数1人)。
三、预算编报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及直属 20个二级单位,共计21个单位。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 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总收入662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27.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779.14万元,占总收入的57.03%;其他收入中安排的拨款2646万元,占总收入的39.931%;上年结转收入202万元;占总收入的3.05%。
2、支出预算。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总支出662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3.31万元,占总支出的57.03%;专项项目支出65.83万元,占有总支出的1%;其他项目支出2229.1万元,占总支出的33.64%;解缴财政支出618.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 3713.31 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106.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0.2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119.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133.49万元、津贴补贴569.55万元、一次性奖金71.96万元、住房公积金385.7万元、改革性补贴395.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63.25万元。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家庭的补助支出43.5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42.5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0.97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550.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1.25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电费52.16万元、邮电费9.85万元、物业管理费18.97万元、差旅费39.28万元、维修(护)费9.67万元、会议费12.65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1.23万元、工会经费32.28万元、福利费35.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0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2.5万元。
2.项目支出2294.88万元。其中:
专项项目支出65.83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与森林防火专项35万元;自然资源调查和林业专项10万元;森林资源湿地动态监测6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9.83万元;野生动物保防工作5万元。
其他项目支出2229.1万元。主要用于矿山修复遥感10万元;矿产资源保护20.58万元;采矿评估编制10万元;绿色矿山调查32.9万元;自然资源管理专项1111.69万元;临空国土专项10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8.43万元;测绘7万元;临空规划管理10万元;地理信息380万元;信息化268万元;外线工程并联管理30万元;基本农储备、整改22.9万元;森业监测8.7万元;不动产登记专项187.05万元;执法专项111.8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2年度预算收入6627.14万元,比2021年减少140.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结转资金大于今年预算中结转资金。
2022年预算支出6627.14万元比2021年减少140.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减少所致。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机关和10个参公管理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415.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97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电费44.7万元、邮电费7.78万元、物业管理费8.72万元、差旅费27.48万元、维修(护)费7.44万元、会议费10.1万元、培训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8.8万元、工会经费22.24万元、福利费25.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8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5.98万元。与上年度数据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122.11万元,降低22.73%,主要是2021年度根据预算统一要求公车补助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2022年度该项支出不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所致。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2.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预算的28.61%。因公出国(境)人数 2人;公务接待费11.23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预算的21.4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2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预算的49.97%。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与上年度数据对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了3.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增加了3.7万元(本系统新增特种技术服务车1辆)。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16.13万元,其中: 其中:用于办公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公务车辆购置等等支出103.64万元;用于购置复印纸等办公耗材63.4万元;用于工程及服务类支出1849.09万元。
与上年相比较政府采购减少158.68万元,主要一是没有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项目;二是本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项目减少所致。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资产总计14780.75万元。其中:流动资金3665.9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37.2%;固定资产9281.6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62.8%。比去年减少了257.22万元,主要是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办法对本系统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固定资产总计9281.66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8319.51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 93.37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 660.38万元、专用设备类172.37万元、家具164.37万元、无形资产187.29万元。比去年减少270.15万元,主要是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办法对本系统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致。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因此无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格
十三、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附件:1.局机关.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