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孝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孝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孝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按照孝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孝编文【2017】58号文件)内容规定,组建孝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为:(1)负责道路的清扫、清洗、保洁和洒水降尘、抑霾除尘作业,保障垃圾的及时收集、中转和处理。(2)负责公共厕所的日常清扫保洁、维修及粪便的清理。(3)负责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4)负责环卫设施和机械设备的运行维护。(5)负责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粪便处理等社会化有偿服务的业务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孝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孝编文【2017】58号文件)内容规定,组建孝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孝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孝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级。核定事业编制56名。内设机构有:1、综合科,核定事业编制10名;2、固废处置科,核定事业编制6名;3、环卫作业科,核定事业编制8名;4、机械设施所,核定事业编制15名,5、高新区环卫所,核定事业编制8名;6、临空区环卫所,核定事业编制5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6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94人,退休人员19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环卫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3.24.pdf在线预览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孝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1、收入预算。2023年市环卫服务中心收入总计9924.34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7.79094万元,占总收入的74.94%;其他收入2486.55万元,占总收入的25.06%。
2、支出预算。2023年市环卫服务中心支出总计9924.34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64094万元,项目支出6891.1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9924.340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含事业收入、上年结转)
2023年市环卫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924.34094万元(含财政拨款收入7437.79094万元、其他收入2486.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795.9909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589.18690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6.804032万元;
2.项目支出 7128.35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7128.35万元,主要用于:1、中转站运行维护管理费288.47万元;2、垃圾场管理经费367.41万元;3、垃圾分类容器购置经费9万元;4、公厕维护管理费215.93万元;5、清理垃圾死角经费22万元;6、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场维护费70万元;7、环卫设施维护费12万元;8、大气污染防治增加洒水作业频次经费22万元;9、电动高压清洗车运行费63.4万元;10、垃圾分类车辆运行经费746.3万元;11、市直管剩余道路车辆运行经费6万元;12、十条主干道及庭院和八个重点区域垃圾分类运行费160万元;13、环卫系统一线工人事故赔偿费21.93万元;14、环卫考核督办费用14.75万元;15、环卫津贴13.23万元;16、环卫工人节及高温慰问费45万元;17、清扫保洁经费2036.8万元;18、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费用158.98万元;19、垃圾分类清运设施设备购置经费65万元;20、生活垃圾焚烧服务费2552.95万元;21、环卫非税专项23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含事业收入、上年结转)
2023年市环卫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6.640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28.836908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528.8369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23.6572万元、津贴补贴106.5444万元、住房补贴14.3688万元、住房公积金58.108517万元、医疗保险28.067136万元、交通补贴14.256万元、物业补贴11.832万元、通讯补贴0.06万元、养老保险70.8148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128万元。
(二)公用经费17.804032万元。
主要用于:办公费2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差旅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工会经费6.6040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收支总预算7437.79094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较上年对比整体减少了1194.42906万元,其中基本预算较2022年减少了263.59906万元,主要原因:1、因到龄人员退休11人基本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相应核减;专项预算较2022年增加1906.97万元,主要原因:1、增加了生活垃圾焚烧服务费项目2552.95万元;2、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场维护费增加32.5万元;3、其余18个项目根据压减经费开支比例的文件精神金额均有所减少。4、2022年预算中专项列支的购置车辆、设施设备等资产购置完毕后,在2023年无需在进行资产购置,故减少资产、车辆购置经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437.79094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437.79094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了1194.42906万元,其中基本预算较2022年减少了263.59906万元,主要原因:1、因到龄人员退休11人基本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相应核减;专项预算较2022年增加1906.97万元,主要原因:1、增加了生活垃圾焚烧服务费项目2552.95万元;2、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场维护费增加32.5万元;3、其余18个项目根据压减经费开支比例的文件精神金额均有所减少。4、2022年预算中专项列支的购置车辆、设施设备等资产购置完毕后,在2023年无需在进行资产购置,故减少资产、车辆购置经费。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环卫服务中心无单位运行经费支出为:206.8040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12.5万元、邮电费2.75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工会经费72.804032万元、福利费41万元、委托业务费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94万元、劳务费用2.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16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市环卫服务中心经费预算共计0.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预算的100%;无公车购置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安排费支出。
2023年市环卫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6.67%。其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尽量控制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等管理制度,自觉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本年和上年无因公出国安排,因此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市环卫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81.34万元。其中:货物类:17.90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督办车辆等;服务类:5363.44万元,主要是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环卫车辆加油服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车辆保险服务、垃圾场渗滤液处理服务、垃圾场环保指标在线监测服务、生活垃圾焚烧服务等,服务类中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金额96.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87.98 万元,主要是服务类增加了生活垃圾焚烧服务。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8228.58万元,主要由以下四部分构成:流动资产51.1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28%;固定资产净值1146.7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29%;无形资产净值1245.8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6.83%。主要包括办公楼、车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土地使用权、软件等。公共基础设施15784.8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6.6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原值总计3779.35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241.20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2496.87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 130.18万元、专用设备类798.4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类112.62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3年市 环卫服务中心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资金6891.15万元,其中:1、中转站运行维护管理费288.47万元;2、垃圾场管理经费367.41万元;3、垃圾分类容器购置经费9万元;4、公厕维护管理费215.93万元;5、清理垃圾死角经费22万元;6、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场维护费70万元;7、环卫设施维护费12万元;8、大气污染防治增加洒水作业频次经费22万元;9、电动高压清洗车运行费63.4万元;10、垃圾分类车辆运行经费746.3万元;11、市直管剩余道路车辆运行经费6万元;12、十条主干道及庭院和八个重点区域垃圾分类运行费160万元;13、环卫系统一线工人事故赔偿费21.93万元;14、环卫考核督办费用14.75万元;15、环卫津贴13.23万元;16、环卫工人节及高温慰问费45万元;17、清扫保洁经费2036.8万元;18、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费用158.98万元;19、垃圾分类清运设施设备购置经费65万元;20、生活垃圾焚烧服务费2552.95万元;相比2022年项目预算增加2081.65万元,主要原因是:1、增加了生活垃圾焚烧服务费项目2552.95万元、2、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场维护费增加32.5万元。其余18个项目运行经费的预算金额均有所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2023年孝感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较2022年无变化。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格
附件:(环卫中心)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