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禁捕资金编制情况
十二、扶贫资金编制情况
十三、相关名词解释
十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扰事件。
(三)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四)指导、监督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等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落实。
(十)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指导并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孝感市编委批复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情况,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一)内设机构
机构设置有:指挥中心、政治部、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行动技术支队、刑事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治安支队、网监支队、特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监管支队、纪检组、法制处、警卫处、信访处、警务督察支队、警务保障处等。
(二)二级单位
孝感市公安局是市财政局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四个二级市财政局预算单位,即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区公安分局、孝感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孝感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公安分局、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预算编报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孝感市公安局本级1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2023年预算总收入66899.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899.5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6689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030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7.28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66899.56万元比2022年增加3723.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计算了绩效工资;二是非税项目经费增加。
2023年预算支出66899.56万元比2022年增加3723.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计算了绩效工资;二是非税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6899.56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6899.56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3723.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计算了绩效工资;二是非税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321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7万元、印刷费24.6万元、水电费990万元、邮电费31万元、物业管理费142.31万元、差旅费205.5万元、会议费7万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24.5万元、工会经费352.98万元、福利费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8万元、其他交通费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1.72万元。比上年增加18.6万元,主要是工会经费和落实离退休人员工作经费有所增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9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2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运行维护费2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比2022年减少预算767.79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尽量控制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等管理制度,自觉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另外实行预算一体化后,系统内导出的“三公”经费不含转移支付资金,但根据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转移支付资金中会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关费用。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3051.88万元,其中5267.1万元用于设备类采购,3935.7万元用于工程类采购,3848.08万元为服务类采购。比上年预算减少9732.55万元,主要是减少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货物类采购和项目建设工程类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公安局资产总计68651.42元。其中:流动资金1096.8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6%;固定资产62530.8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91%;无形资产5023.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7.4%。比上年增长18732.07万元,主要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增加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公安局固定资产62530.89万元。无形资产5023.7万元,比上年增长18732.07万元,主要是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增加等。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3年市公安局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资金29935.92万元,其中本级专项项目2455.06万元,非税项目27480.86万元。相比2022年项目预算增加2584.28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且有所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2023年孝感市公安局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2022年也无相关支出。
十一、禁捕资金编制情况
2023年孝感市公安局本级无禁捕资金收入、支出情况。2022年也无相关支出。
十二、扶贫资金编制情况
2023年孝感市公安局本级无扶贫资金收入、支出情况。2022年也无相关支出。
十三、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