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3年单位预算表格
一、 主要职责
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生活技能教育和康复训练。
二、 机构设置情况
内部设置情况:内部设置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在胡继舟校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三、预算编报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孝感市特殊教育学校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2023年预算总收入 358.43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358.43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 358.4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58.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358.43 万元比2022年增加6.3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因疫情情况有所好转;二是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
2023年预算支出 358.43万元比2022年增加6.37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因疫情情况有所好转 ;二是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58.43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58.43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6.37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因疫情情况有所好转 ;二是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特殊教育学校2023年运行经费33.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8.80万元、印刷费 0.00万元、水电费2.2万元、邮电费 0.00万元、物业管理费7.46万元、差旅费0.00万元、会议费 0.00万元、培训费 0.00万元、公务接待费 0.20万元、工会经费4.11万元、福利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0万元、其他交通费 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万元、咨询费0.00万元、维修(护)费0.00万元、专用材料费0.00万元、租赁费0.00万元、劳务费0.00万元、委托业务费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46万元,原因是学校的教育质量提高,学校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改善教学设施,提升教学质量。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 0 人;公务接待费 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比2022年增加预算 0.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随着学校的知名度不断提高,外来拜访人员越来越多,招待不断次数增加,招待活动的费用报销标准不断提高,招待活动的费用报销政策不断完善。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92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比上年预算增长约1.92万元,主要原因:为学生宿舍安装空调,给学生创造良好的住宿条件。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特殊教育学校 资产总计1806.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558.9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86.30 %;无形资产247.87,占总资产比重13.70。比上年增长14.24万元,主要原因:为提高教学质量,购进了空调、电脑等办公用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 特殊教育学校 固定资产1558.95 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1425.51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 0.00 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 82.38万元、专用设备类 0 万元、其他51.06万元。比上年增长14.24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增加,无处置下账。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孝感市特殊教育学校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较上年无变化。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孝感市特殊教育学校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3年单位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