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2-06 10:14 来源:孝感市农业农村局

孝感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3年单位预算表格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烟叶、蚕桑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八)指导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市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指导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孝感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业社会事业促进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垦科)、农田建设管理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孝感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二级单位一个,为孝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三、预算编报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数据包含孝感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和孝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共2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74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748.76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4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7.81万元、公用经费315.95万元)、项目支出295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3748.76万元,比2022年的2445.76万元增加13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增多,二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调整增加。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3748.76万元,比2022年的2445.76万元增加13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增多。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748.76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748.76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3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增多。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孝感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315.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5.5万元、水电费8.82万元、邮电费8.5元、物业管理费9.77万元、差旅费38.5万元、维修费7万、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劳务费17.23万、委托业务费1万、工会经费39.7万元、福利费3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33万元。比上年预算的192.57万增加123.3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多。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5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1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运行,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主要是水生态保护补偿渔政管理专项购置陆域巡护车辆1台。2023年“三公”经费比2022年的55万元增加0.7万元,主要是公车使用时间较长,且下乡工作多,车况差,维修及加油增加,购置巡护车1台。在预算执行中将自觉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了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9.45万元,其中:9.45万元用于办公设备、打印机、专用设备、办公耗材等;比上年预算的84.74万元减少75.29万元,主要是公车维修、劳务、委托业务、资产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采购支出未达到采购目录标准,没有列支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农业农村局部门固定资产1656.13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910.49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180.19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370.19万元,专用设备类113.35万元,其他类111.29万元,无形资产11.47万元。比上年增加683.02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资产划转及固定资产增加。

  部门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1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部门纳入预算绩效评价项目21个金额295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局机关188万元。其中:“三乡”工程10万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10万元、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经费1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及“三农”综合统筹20万元、农村改革及事务管理10万元、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5万元、农机农垦工作9万元、动物疫病防控及水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5万元、农村教育培训4万元、水生生物养护15万元、农业产业“五个一”强链工程20万元、机关服务及创建10万元、水生态保护补偿(渔政管理)50万元;相比2022年项目预算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级预算专项增加。

  2、孝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专项资金107万元。其中: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8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种子监管经费10万元、渔政执法专项26万元、平安农机创建3万元、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5万元、地面配套工程(门禁识别系统道闸及地面)8.7万元、地面配套工程(雨棚及环境改造)12.8万元、执法监督运行及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展示工作经费33.5万元。相比2022年项目预算减少38.1万元,主要原因是相较上年减少执法服装专项23万元,增加地面配套(门禁识别系统)8.7万元和地面配套工程(雨棚及环境改造)预算12.8万元;执法监督运行及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展示项目预算减少36.6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及局属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孝感市农业农村局本级及局属二级预算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3年单位预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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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ev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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