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一 、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套规定和办法、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建设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建立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就业、失业和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监督管理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和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急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管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政府人才工作,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制度,拟订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落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六)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相关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调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劳动合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制度。依法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组织开展劳动监察执法。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 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科、 社会保险科(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科。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8个二级单位:
1.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孝感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3.孝感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局
4.孝感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
5.孝感市人才服务局
6.孝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7.孝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8.孝感市人事考试院
三、预算编报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局机关和孝感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局、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孝感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孝感市人才服务局、孝感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局、孝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孝感市人事考试院、孝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8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2023年预算总收入41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1.8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4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7.5万元,项目支出1644.3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4151.8万元比2022年预算收入4316.52万元减少164.7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提倡过紧日子,压减一般工作性项目支出预算。
2023年预算支出4151.8万元比2022年预算支出4316.52万元减少164.7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提倡过紧日子,压减一般工作性项目支出预算。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151.8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151.8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164.7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提倡过紧日子,压减一般工作性项目支出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3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36万元、印刷费1.3万元、水电费33.95万元、邮电费14.61万元、物业管理费6.75万元、差旅费11.2万元、维修费2.2万元、租赁费0.3万元,会议费4.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7.6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31.54万元、福利费5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5万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较2022年增加1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定额增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 0 人;公务接待费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比2022年34.8万元减少预算16.1万元。其原因主要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等管理制度,自觉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49.78万元,其中118.78万元用于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复印纸等货物,31万元用于物业管理等服务。比2022年779.68万元减少629.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资产总计236.64万元。其中:流动资金109.5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46.28%;固定资产净值120.3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50.85%;无形资产净值6.7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2.8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固定资产净值120.34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23.03万元、家具用具类81.58万元、其他15.73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3年市人社局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资金1644.3万元,比2022年1192.6万元增加451.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非税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