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能
就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主要包括育婴师、美容师、电子商务、中式烹饪、西式面点、叉车等技能,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贫困家庭子女等,更好的服务好创业者及求职者。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办公室、培训科、资产科、财务科进行分工管理。
三、预算编报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229万元比2022年预算收入195.63万元减少33.37万元。因人员减少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及事业人员单列核定绩效的原因。
2023年预算支出229万元比2021年预算支出195.63 万元减少33.37万元。因人员减少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及事业人员单列核定绩效的原因。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29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29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33.37万元。因人员减少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及事业人员单列核定绩效的原因。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2023年单位运行经费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电费1.6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 3万元、维修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工会经费1.31 万元、福利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 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9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3.5万元,0.5万元用于采购打印纸,3万元用于购买桌椅。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18.5 万元,比2022年减少15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3年孝感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资金90万元,比2022年相同,主要是用于项目人员、三汊基地维修、共用经费开支。
九、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孝感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