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孝感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主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本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3年单位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责
根据《湖北省院前急救管理办法》、市编办“三定”方案划定职能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中心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孝感市城区及孝南辖区日常院前急救指挥调度工作。
(2)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现场紧急医疗指挥和救援任务,组织实施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途中监护工作。
(3)定期组织急救人员进行急救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急救医学科研和地区间的学术交流活动。
(4)为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上级部门指派的其他相关任务提供院前医疗急救保障服务。
(5)制定本地区院前急救工作规范、质量监督控制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6)建立并完善本区域内的急救网络,缩短急救服务半径,加快急救反应时间。
(7)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计报告制度,收集、处理和贮存与急救相关的急救信息,按规定做好急救信息与资料的记录、统计和报告工作。
(8)受市卫计委委托,负责对下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的行业指导和行业管理。
(9)承担对社会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宣传和急救技能培训义务,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10)负责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经办及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部设置情况:中心设置办公室、调度科、网络科、质控培训科、基金后勤等5个科室。
三、预算编报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1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2023年预算总收入 447.5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拨款收入 120.04万元,事业收入327.50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44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4万元,其他支出327.50万元。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 1 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2023 年预算收入 447.54 万元比 2022 年减少 5.74 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拨款(补助)增加 7.46 万元,事业收入减少 13.2 万元。
2023 年预算支出 447.54 万元比 2022 年减少 5.74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二是节约资金压减运行支出。
2023 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120.04 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20.04 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 7.46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5.23 万元;二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35 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孝感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2022年运行经费1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0.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机房设备、办公家具、房屋修缮、网络安全技术测评等。比上年减少预算6.62万元,主要为减少了网络安全整改服务、空调购置费。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资产总计774.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0.78%;固定资产净值768.4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 99.22%。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固定资产净值768.41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176.84万元、通用设备类349.64万元、专用设备及238.57万元、办公家具类3.36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中心2023年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资金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孝感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3年单位预算表格
附件:20230328,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pdf在线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