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政府

麻风防治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6 11:17 来源:麻风防治中心

2023年麻风防治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本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7年101号》、湖北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下发〈湖北省麻风病防治机构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鄂卫规〔2008〕77号)精神,在孝感市设立区域性麻风防治中心,服务范围是孝感市、随州市,麻风病床位数200张。工作职责是负责所承担地区的麻风病患者的收治和管理;负责所承担地区的新发现麻风病人的诊断与鉴别诊断,以及麻风副反应的处理;负责所承担地区麻风病的残疾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负责所承担地区的麻风病防治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负责所承担地区的麻风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孝感麻风防治中心是隶属于孝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麻防中心内设业务门诊部,麻风病人修养病区,行政后勤管理科室。

  三、预算编报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42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04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2023年预算总支出42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420.04万元比2022年增加30.4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拨款收入增加。

  2023年预算支出420.04万元比2022年增加30.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人员支出增加。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420.04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20.04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30.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政策性调整,人员支出增加。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孝感麻风防治中心2023年运行经费3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0万元、印刷费1.70万元、水电费3.3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4.00万元、维修费1.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工会经费4.89万元、福利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39万元,几乎与上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公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比2022年增加1.8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均在单位所属地汉川进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麻风防治中心资产总计613.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5.7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64.51%;固定资产净值217.6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35.49%。比上年增加1.61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增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麻风防治中心固定资产714.68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543.49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0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84.33万元、专用设备类68.16万元、其他16.08万元。比上年增加2.62万元,主要是2022年通用设备增加。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孝感麻风防治中心无重点项目预算。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孝感麻风防治中心是隶属于孝感市卫生健康卫生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孝感麻风防治中心是隶属于孝感市卫生健康卫生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孝感本级没有项目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附件:预算公开表格.pdf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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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ev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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