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扶贫资金编制情况
十二、禁捕资金编制情况
十三、相关名词解释
十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孝感市应急管理局是形式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的部门。
孝感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为正县级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职能有: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救、抗洪抢险、严重旱情应急、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募集、社会救助、慈善救济工作,联系慈善机构,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发展规划和震灾防治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震情监测、预报,负责市内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监督建设工程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护,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8、承担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孝感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治部
3、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4、火灾防治管理科
5、防汛抗旱科
6、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7、安全生产基础科
8、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9、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10、工会
(二)二级单位
1、孝感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未独立核算,人员、经费并入孝感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核算)
2、孝感市应急保障中心
三、预算编报情况
预算数据包含局机关和孝感市防汛通信总站2个财政供养独立核算单位数据。
2023年预算总收入1417.4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7.43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141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34万元(人员支出722.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0.16万元),项目支出575.09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和增减变化
2023年预算收入1417.4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83.21万元,下降了29.16%。主要原因:2023年因工作内容变化专项费用减少。
2023年预算支出1417.4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83.21万元,下降了29.16%。主要原因:2023年因工作内容变化专项费用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增减变化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417.4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83.21万元,下降了29.16%。主要原因:2023年因工作内容变化专项费用减少。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17.4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83.21万元,下降了29.16%。主要原因:2023年因工作内容变化专项费用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20.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8万元,增加6%,主要是因为行政编制增加4人,相应公用经费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12.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8.5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8万元、差旅费9.2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7.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85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本年度公车保有量是4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62.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17万元,增加了3.9%。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64.3万元。采购办公设备耗材等2.17万元,采购应急系统软件等162.0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计1214.48万元。其中:流动资金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0%;固定资产净值161.6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3.3%。比上年减少62.79万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计提折旧导致资产净值减少。在建工程71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59.2%。比上年增加了146.45万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进行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系统建设,该项目还未完成。政府储备物资333.6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27.47%。比上年增加了45.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应急局采购了救援救灾物资、装备存入应急储备库。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原值417.36万元。比上年增加17.71万元,比上年增长4.4%。
部门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单位无自有房屋;
其它资产主要是办公设备78.9万元、家具46.78万元,安全生产监控及防灾救灾设备291.68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资金215.41万元,2022年无项目纳入重点绩效项目。比2022年预算增加1006.41万元,增长了567.2%,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项目工作经费增多。其中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33万元、 综合应急管理工作经费50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55万元、宣传教育经费30万元、 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工程经费150万元、 应急通信及信息化运行维护工作经费10万元、聘用人员费用30万元、机关食堂运行经费20万元、 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工作经费15万元、“智慧应急”运维经费20万元、
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经费8.82万元、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80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孝感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2023年均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
十一、扶贫资金编制情况
2022年、2023年度本单位均无扶贫资金收支计划。
十二、禁捕资金编制情况
2022年、2023年度本单位均无禁捕资金收支计划。
十三、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