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房产信息利用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格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房地产交易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孝感城区范围内的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工作;2、负责孝感城区范围内房屋转让、抵押、租赁合同备案管理、房屋交易审核和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工作;3、承担孝感城区范围内房屋交易和产权档案管理,对外提供房屋交易和产权信息社会查询服务;4、承担孝感市直及孝南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工作;5、承担房管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管理孝感市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全国房地产交易监测日报孝感区域数据采集上报;6、承担孝感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7、承担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职责。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孝感市市房产信息利用中心内设办公室、信息科、交易监管科、资金监管科、测绘成果管理科、档案管理科6个职能科室。
三、预算编报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143.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143.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6.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107.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9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143.34万元比2022年增加8.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2023年预算支出143.34万元比2022年增加8.1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43.34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43.34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8.1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正常增加。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房产信息利用中心2023年单位运行经费1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0.7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0万元。比上年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单位经费增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房产信息利用中心资产总计273.54万元。其中:流动资金47.1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7.25%;固定资产226.3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82.75%;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7.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固定资产正常折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房产信息利用中心固定资产226.35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213.10万元、通用设备类1.85万元、家具,用具类11.40万元。固定资产比上年7.9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7.94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3年我单位项目预算总金额10万元,为房屋交易和市场管理专项。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与上年一致。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格
附件:信息中心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在线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