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6 11:22 来源:孝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孝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格


  一、主要职责

  1、开展工程质量、燃气安全宣传,提高市民安全意识; 

  2、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1年11月,根据市编委《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及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孝编文[2021]118号),市住建局燃气管理职能已全部移交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孝编文〔2017〕78号文件精神,不再保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市燃气管理办公室3家单位,合并组建孝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书记1名、副主任2名。内设办公室、监督一室、监督二室、监督三室、监督五室、技术室6个职能科室。

  三、预算编报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27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06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272.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272.06万元比2022年减少3.53万元。主要原因:应上级部门要求压缩项目经费导致预算收入减少。

  2023年预算支出272.06万元比2022年减少3.53万元。主要原因:应上级部门要求压缩项目经费导致预算收入减少。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72.06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72.06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3.53万元。主要原因:应上级部门要求压缩项目经费导致预算收入减少。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运行经费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2.7万元、工会经费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33万元,主要原因:工会经费略有增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主要用于购买A4复印纸。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资产总计101.82万元。其中:流动资金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0%;固定资产101.8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00%;无形资产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0%。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固定资产101.82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85.87万元、通用设备类7.56万元、其他8.39万元。固定资产比上年减少4.0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因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3年我中心全部项目预算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本年度项目预算总金额41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应上级要求压缩经费,项目经费减少导致预算支出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孝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与上年一致。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附件:质安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表.pdf在线预览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格

  附件:质安中心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表格.pdf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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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evd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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