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6 15:22 来源:孝感市住房保障中心

孝感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责

  孝感市住房保障中心隶属于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供养独立核算。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政府投资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二、负责孝感市城区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资格审核及服务工作。三、负责孝感市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和租赁补贴的发放。四、负责孝感市城区市政府投资建设和按规定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房源的收储、资产管理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取及维修养护工作。五、对孝感市城区专项管理的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支出进行核算。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孝感市住房保障中心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高配副县),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综合财政预算,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付。内设综合科、住房保障科、建设科、财务科4个职能科室。 

  三、预算编报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32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4.93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324.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4.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93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324.93万元比2022年减少19.32万元。主要原因:“智慧住保”项目已验收完工,工程尾款已结清导致本年项目经费减少。

  2023年预算支出324.93万元比2022年减少19.32万元。主要原因:“智慧住保”项目已验收完工,工程尾款已结清导致本年项目经费减少。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24.93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24.93 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19.32万元。主要原因:“智慧住保”项目已验收完工,工程尾款已结清导致本年项目经费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20.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0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20万元、邮电费0.60万元、物业管理费0.20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委托业务0.30万元,工会经费2.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5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工会经费增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住房保障中心近三年无“三公”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住房保障中心资产总计378.12万元。其中:流动资金368.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97.54%;固定资产9.3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2.46%。资产总额比上年增加42.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固定资产1.04万元,固定资产折旧1.61万元,收到杨先琦个人医保0.02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0.02万元,“智慧住保”软件开发项目本年通过验收,结算了工程尾款转入42.7万元入预付账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住房保障中心固定资产9.3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类4.25万元、办公家具用具类5.06万元。固定资产比上年减少0.57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固定资产1.04万元,固定资产折旧减少1.61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3年我中心全部项目预算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预算总金额131.05万元,其中公租房维护专项支出81.99万元,公租房管理专项支出49.06万元。相比2022年项目预算减少24.01万元,主要原因:“智慧住保”项目已验收完工,工程结算尾款;公租房出租率提升导致公租房空置物业管理费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本年无政府新基金。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附件: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表.pdf在线预览


附件:
责任编辑:devdev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