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及住房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全市住房保障专项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和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市级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标准和销售价格。承担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棚户区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市场监测和市场分析,及时发布市场信息。负责房地产开发、中介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诚信管理体系。参与对孝感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规划、建设条件等进行审查。核准孝感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负责房屋交易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
(五)监督管理物业服务活动,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情况。
(六)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房屋登记测绘成果和白蚁防治行业管理工作。
(七)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统一规范孝感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和建筑市场。负责管理建筑市场、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市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指导全市建筑劳务工作。
(八)拟订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海绵城市和管廊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供水、热力、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工作。配合做好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全市县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全市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
(十)指导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及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市建设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建设。承担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十二)负责孝感城区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住建行业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法律法规、质量指标和考核标准。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市本级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协助做好全市特殊消防工程设计专家评审工作。监督指导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消防质量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审查”“联合验收”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按照建管分离的原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给排水管网建设,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管理和雨污分流、污水治理、污水管网维修改造、黑臭水体治理、燃气管理等。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综合科)、住房保障管理科(补偿安置科)、房地产业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建筑业管理科、科技勘察设计科、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计划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等15个职能科室。
三、预算编报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272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7.41万元。
2023年预算总支出2727.4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13.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94.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4.47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2727.41万元比2022年减少798.48万元。主要原因:配建保障性住房装修、安防配套和环境微改造等项目比上年减少961.52万元。
2023年预算支出2727.41万元比2022年减少798.48万元。主要原因:配建保障性住房装修、安防配套和环境微改造等项目比上年减少961.52万元。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727.41 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727.41 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798.48万元。主要原因:配建保障性住房装修、安防配套和环境微改造等项目比上年减少961.52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3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2.76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12.13万元、福利费6.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3万元。比上年减少1.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退休,导致机构改革后按实有人数编制的公用经费等减少。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调研、各地市学习考察等;公车运行维护费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包含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比2022年减少预算2.7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514.75万元,其中:货物类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复印纸等;服务类666.9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公租房运行管理服务、消防验收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现场评定、物业管理服务等;工程类845.8万元,主要用于配建保障性住房装修、安防配套和环境微改造等。比上年减少753.59万元,主要原因是配建保障性住房装修、安防配套和环境微改造等工程类项目减少。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资产总计3843.97万元。其中:流动资金161.3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4.2%;固定资产2932.3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76.29%;无形资产750.22万元(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和应用软件),占总资产比重19.52%。资产总额比上年增加54.09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应急局2022年12月14日转入我单位自然灾害普查经费65.7万元至财政往来资金账户,导致流动资金增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固定资产2932.38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类2366.38万元、交通运输工具类39.86万元(含车改未处置车辆)、通用设备类377.67万元、专用设备类53.98万元、其他94.5万元。固定资产比上年减少3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处置报废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3年我局全部项目预算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预算总金额 1693.65万元,包括:城乡建设管理活动支出40.9万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项75万元、住宅小区业委会考核奖励及物业管理专项50万元、海绵城市立法10万元、孝感市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60万元、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抽查复核93.53万元、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安全鉴定抽查51.4万元、公租房安防配套和环境微改492.69万元、配建保障性住房装修经费监理费及质保金353.11万元、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358.02万元、综合管理专项80万元、政策性住房咨询评估及平台建设29万元。相比2022年项目预算减少781.59万元,主要原因是配建保障性住房装修、安防配套和环境微改造等项目金额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2194.3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该项目调整为住房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格
附件: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在线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