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6 10:42 来源:孝感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

孝感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本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十二、2023年单位预算表格


  一、主要职责

  1、全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孝感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负责全市生态公益林、林地变更、林地征占用等森林资源的调査和监测;3、负责全市湿地资源、沙化土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防火及病虫害等专题项目的调查和监测;4、负责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调査、检査;5、组织实验和推广森林资源监测先进技术;6、负责林业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数据采集工作。

  二、本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孝感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1个, 内部设置情况:办公室

  三、预算编报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收入89.44万元,其中:基本收入83.44万元,项目收入6万。

  2023年预算总支出8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4万元,项目支出6万。

  四、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收入89.44万元比2022年增加6.44万元。主要原因:年终奖制度改革后绩效奖励列入了人员预算编制范围。

  2023年预算支出89.44万元比2022年增加6.44万元。主要原因:年终奖制度改革后绩效奖励列入了人员预算编制范围。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89.44万元,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9.44万元,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6.44万元。主要原因:年终奖制度改革后绩效奖励列入了人员预算编制范围。

  五、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孝感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2023年运行经费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0.6万元、物业费0.6元、差旅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弥补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不足。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各地市学习考察及县市区来人联系工作。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尽量控制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严格执行公务支出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等管理制度,自觉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采购法》要求,所有纳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实施政府采购。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2万元,主要购置复印纸。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监测中心资产总计26.35万元。其中:流动资金3.5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3.59%;固定资产(含无形资产)净值22.7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86.41%。主要是购置野外调查设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孝感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固定资产原值34.6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类32.94万元、专用设备类1万元、家具设备类0.68万元。比上年减少2.57万元,下降6.94%。主要是当期处置了报废固定资产,价值2.57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孝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等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资金的经济、社会和其他效益为目的管理活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2023年市  局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资金6万元,主要是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经费。相比2022年项目预算持平。

  十、政府性基金编制情况

  十一、相关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年末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行政运行:指市审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三公经费:反映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2023年单位预算表格

  附件:预算公开(监测中心2023预算公开)(1).pdf在线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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